答考生问
在学校专业录取过程中,遇有同分考生如何处理?
我校招生章程规定: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以下顺序优先录取:(1)教育部和各省份规定享有高考加分或降分政策的考生;(2)教育部规定享有“优先录取”政策的考生;(3)专业志愿靠前的考生;(4)单科成绩(文科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理科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无文理分科按语文、数学、外语;涉外专业按照外语、语文、数学,涉外专业含日语、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会计学(国际商学院专业)、金融学(国际商学院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如果两个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总分相同,先看有加分考生,再考虑其他的。专业志愿靠前者优先就是:比如两个考生A和B;A的分数580,B的分数580,都没有高考加分;现在只有公共管理类还有1个计划,并且A和B都报了;假设A把公共管理类填在了第3个,B填在了第4个;A的前2个都录满了,B的前3个也录满了;那么这种情况下,按专业志愿靠前者优先的原则,应当录取A。表明A上公共管理类的意愿更强。无文理分科的省份为浙江和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