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批次的安排
学校面向全国16个省份开展高职(专科)招生,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学费、院校代码、招生批次,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招生省份包括:重庆、四川、山西、安徽、甘肃、河南、湖南、湖北、海南、云南、贵州、内蒙古、宁夏、青海、新疆、广东高职专科批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考类(美术与设计类)考生录取顺序: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模式的,考生投档专业即为录取专业。重庆市艺术专科批投档规则为在专业、文化成绩双上线的前提下,按照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750*300*50%+专业统考成绩*50%排序进行投档;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模式、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模式的,按照各省市投档规则执行,依据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录取,投档成绩相同则先比较专业成绩,再相同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其他招生省份的艺考类(美术与设计类)考生录取规则按各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加分政策
我校认可考生所在省市招办制定的相关规定。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我校认可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市招办制定的相关规定。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我校认可考生所在省市招办制定的相关规定。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新生入学报到时不能转专业。大一上期结束后,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可向二级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相关要求和流程以我校转专业管理办法规定为准。
其它
录取规则:学校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1.男女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均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录取体检标准:我校按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分析检验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应用化工技术、药品生产技术专业不招收色盲的考生。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男生要求身高175cm-185cm,体重58.5kg-75kg;女生要求身高160cm-175cm,体重48.6kg-65kg;五官端正,体形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明显的“O”型或“X”型腿;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不低于C字视力表0.5;听力不低于5米,身体条件不符合《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的考生请慎重报考。
报考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的考生应参照行业用工标准衡量自身视力、身高、形象等身体条件要求后谨慎报考。
4.专业确定: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
(1)专业平行志愿模式:按考生投档专业确定录取专业。
(2)院校平行志愿模式、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模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所在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同分排序规则确定位次。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志愿录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处理,专业不设分数级差。
(3)顺序志愿模式:按投档成绩对进档考生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满足考生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所在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同分排序规则确定位次。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直至招生计划完成。
(4)对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若其他各省(市、区)对录取原则有明确要求的,学校参照执行。
(5)艺考类(美术与设计类)考生录取顺序: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模式的,考生投档专业即为录取专业。重庆市艺术专科批投档规则为在专业、文化成绩双上线的前提下,按照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750*300*50%+专业统考成绩*50%排序进行投档;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模式、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模式的,按照各省市投档规则执行,依据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录取,投档成绩相同则先比较专业成绩,再相同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其他招生省份的艺考类(美术与设计类)考生录取规则按各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5.我校部分专业实行专业类招生,专业类招收的学生入学一年后按我校相关规定执行专业分流。机械设计制造类(含机械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智能焊接技术专业);自动化类(含电气自动化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汽车制造类(含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智能网联汽车技术);道路运输类(含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电子信息类(含应用电子技术、移动互联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计算机类(含软件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云计算技术应用、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专业);旅游类(含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艺术设计类(含室内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化工技术类(含应用化工技术、分析检验技术专业);药品与医疗器械类(含药品生产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专业)。
6.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无。
7.加降分要求:对于报考我校且符合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降序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