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华中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
经济资助措施介绍
我校的奖助学金包括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奖、贷学金四类。
以下为主要的奖学金种类:
名称 | 设立者 | 金额(元/人) |
国家奖学金 | 教育部、财政部 | 8000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教育部、财政部 | 5000 |
国家助学金 | 教育部、财政部 | 1000-2000 |
集体奖学金 | 华中师范大学 | 150-600 |
博雅奖学金 | 华中师范大学 | 1800-2600 |
树人奖学金 | 华中师范大学 | 500-700 |
优胜奖学金 | 华中师范大学 | 400-10000 |
新生奖学金 | 华中师范大学 | 800-10000 |
毕业生服务西部和基层奖学金 | 华中师范大学 | 1000-3000 |
师范专业助学金 | 华中师范大学 | 4000 |
非师范专业助学金 | 华中师范大学 | 400 |
诚信贷学金 | 华中师范大学 | 200-1000 |
临时生活困难补贴助学金 | 华中师范大学 | 100-500 |
“桂苑之歌”励志奖学金 | 华中师范大学团委 | 1000 |
“桂苑书香”励志奖学金 | 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 | 1000 |
“化苑校友”励志奖学金 | 华中师范大学化学学院 | 800 |
“立育”励志奖学金 | 华中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 1000 |
“良师益友”奖学金 | 华中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学院 | 1000 |
“创达”励志奖学金 | 华中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学院 | 1000 |
“华外”励志奖学金 | 华中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 200-1000 |
“博文”励志奖学金 | 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 | 100-1000 |
“华信”励志奖学金 | 华中师范大学信息管理系 | 1000 |
“星光”励志奖学金 | 华中师范大学信息技术系 | 50-1000 |
“政法爱心基金”励志奖学金 | 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 200-1000 |
“弘毅”奖学金 | 华中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 | 200-2000 |
“李玲瑶”励志奖学金 | 爱国人士李玲瑶女士 | 2000 |
“曙光”励志奖学金 | 百胜(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和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 20000 |
“诺基亚”励志奖学金 | 诺基亚(中国)公司 | 7000 |
“宋瑞临”励志奖学金 | 台湾知名人士宋瑞临先生 | 2000 |
“韩晓利”励志奖学金 | 校友韩晓利先生 | 1000-2000 |
“逸华”励志奖学金 | 逸华教育基金会 | 1000-2000 |
“新长城”助学金 | 中国扶贫基金会 | 1840 |
“星巴克”助学金 |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星巴克公司 | 3000 |
“淑蕙”助学金 | 淑蕙基金会 | 1000 |
“传神翻译”奖学金 | 武汉传神信息公司 | 500-1000 |
“鼎利通信”奖学金 | 珠海世纪鼎利通信科技公司 | 2000 |
“博时”助学金 | 深圳博时慈善基金会 | 5000 |
“天文”奖学金 | 国家天文台 | 1000-3000 |
“华夏千秋”励志助学金 | 华夏千秋教育基金 | 2000 |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校设有学生资助中心,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体系。学校设有近40项奖助学金。师范专业的学生免除学费、住宿费,每月还发放400元的生活补贴,同时,每年还有近30%的师范生获得各类奖助学金,最高额度8000元。每年有70%左右的非师范专业学生可获得400-8000元不同标准的奖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无力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的新生,学校设置了“绿色通道”,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给予不同类型的资助。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经本人申请均可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还设有1500多个勤工助学岗位,既可为学生提供生活保障,又可为学生提供锻炼、实践的平台。
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绿色通道”内容如下:
助学贷款基本政策:
助学贷款分为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
● 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由中央财政或地方政府贴息,用于借款人在就读学校期间所需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要求,我校与中国银行武汉市东湖支行签订了国家助学贷款协议,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开展顺利。自2004年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实施以来,我校累计共有9721人次申请并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合同金额累计近1.5亿元。目前,凡是家庭经济困难且材料齐全的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均可获批国家助学贷款。
贷款额度:限于学费和住宿费贷款,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
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最长不超过借款学生毕业后六年,借款学生须在毕业后24个月内开始分期还款,六年内必须还清。
利息支付方式: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100%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及罚息由其本人全额支付。
办理方式:学生进校后提交个人申请、父母身份证复印件、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民政部门对其家庭经济情况的证明材料原件。(注:以上材料需在开学前做好准备)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全国大部分省份的金融机构已开办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
贷款额度: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总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
贷款期限: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
利息支付方式: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办理方式: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与家长一起到户籍所在的县(市、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或其乡镇网点领取填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并在当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勤工助学基本情况
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办公室,专门负责普通本专科学生的勤工助学工作。目前,我校已有校内勤工助学岗位1500多个,每个岗位学生每月可获100-260元不等的酬金。凡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本专科学生,经本人申请,院(系)推荐,考核合格均可获得勤工助学岗位。学校还积极开拓校外市场,每年可提供3000多个有保障的校外家教或兼职岗位。
2007年,学校成立了学生勤工助学委员会,它以“立足校园、回报社会、服务同学”为宗旨,主要是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勤工助学和社会公益活动。该委员会下辖管理部、市场部、家教部、清洁部、报亭部、贷款部、志愿服务部、文印部、宣传部、调研部、爱心超市部、活动中心部等12个部门,为学生在勤工助学活动中搭建了一个“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全新平台,使我校勤工助学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我校为新生报到开辟了“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无力缴纳学费、住宿费和其他经批准收取的代收费(含只能部分缴清者),且持有家庭所在地乡镇(街道)以上政府所开贫困证明的新生,在其报到时我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给予不同类型的资助,确保其均能顺利入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绿色通道”报到入学后,所欠的学费和住宿费将主要通过申请助学贷款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