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批次的安排
招生类型及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开展强基计划、艺术类、高校专项计划、保送生和综合评价的招生工作。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班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进行。
第十五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调档时,原则上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最大分值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我校强基计划、艺术类、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第十六条 学校按投档成绩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并按投档成绩为考生安排专业,采用分数优先原则,专业之间无级差。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对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不退档。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所报专业已满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他考生专业录取结束后调剂至录取额未满的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在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提前批次、卓越优才计划录取的学生投档成绩若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本科一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执行其相关规定)录取提档分数线以上的,按照学校规定享有申请转专业机会。卓越优才计划录取的学生可在卓越优才计划内申请转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享有申请转专业机会。
第十九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民族班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在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一批次录取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
第二十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拔尖创新人才依托于未来技术学院培养,选拔优秀学生进入永坦班、善义班、小卫星班、智能机器人班、人工智能班、未来技术拔尖班。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民族班录取的学生纳入卓越优才计划着力培养。
第二十一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和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各专业公共外语课为英语,外语统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请谨慎填报专业志愿。
第二十二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的体检标准: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有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生物技术、生物信息学、整合科学、生物医学科学、智能医学工程、生物工程、环境工程、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应用物理学、材料物理。其他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哈尔滨工业大学调档时,原则上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最大分值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我校强基计划、艺术类、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2021年我校少数民族预科停止招生。2021年我校首次招收民族班,全部招收理工类少数民族考生,学制四年。哈尔滨工业大学民族班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在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一批次录取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民族班学生不单独编班,与统招学生同步上课,全部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校本部就读。除内蒙古外,我校民族班招生计划安排在与我校普通类本科一批同批次单独代码招生。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我校对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政策相同。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专业集群内选择专业、专业类内选择专业(方向)以及转专业(集 群/类)
(一)专业集群内选择专业 按专业集群招生的学生,在本专业集群内任选专业(如选择其他专业集群内的专业, 需通过考核)。
(二)专业类内选择专业 按专业类招生的学生,在本专业类内任选专业。
(三)转专业(集群/类) 第一学年夏季学期,专业(集群/类)内在籍学生根据国家、学校相关规定和本人兴趣申请转专业(集群/类)。除招生时有约定的,学生转专业(集群/类)转出无门槛,转入有要求(根据专业(集群/类)准入实施细则进行考核)。约定包含以下情况:
1、提前批次、单列代码录取的学生,高考投档成绩在生源省 (自治区、直辖市)我校一批次录取投档成绩以下的,入学后不得转专业(集群/类)。 提前批次、单列代码录取专业为:
校本部:俄语、工科试验班(医学类)、工科试验班(医学类联合培养班)、建筑类(智慧人居类)(物理类)。
2、卓越优才计划(含单列代码)录取的学生高考投档成绩在生源省(自治区、直 辖市)我校一批次录取投档成绩以下的,入学后仅可申请在卓越优才计划内转专业(类), 需通过考核。 卓越优才计划包括:
a. 校本部: 工科试验班(先进材料与智能制造类)、工科试验班(智能土木类)、工科试验班 (智慧生态环境类)、工科试验班(智能交通类)、工科试验班(新材料化工类)、工 科试验班(数理基础班)、工科试验班(机器人与智能装备)、工科试验班(智慧能源 与空天动力类)。
b. 威海校区:船舶与海洋工程、土木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交通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工科试验班(先进材料与智能制造类)、海洋信息工程、 储能科学与工程、车辆工程、智能材料与结构、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
c. 深圳校区:工科试验班(智慧能源与低空动力)、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科试验班(空天科技)、化学、工科试验班(先进材料类)、工科试验班(智能土木类)、工科试验班(智慧生态环境类)、工科试验班(卓越优才计划先进材料类)、工科试验班(卓越优才计划智能土木类)和工科试验班(卓越优才计划智慧生态环境类)。
3、威海校区工科试验班(先进材料与智能制造类拔尖班)、工科试验班(智能土 木类拔尖班)、工科试验班(智慧生态环境类拔尖班)、工科试验班(机器人与智能装备类拔尖班)录取的学生前 2 年在威海校区(威海市)培养,后 2 年在校本部(哈尔滨市)培养,大一学年所有考试及格,可申请在以上四个专业类内转专业(类)。
4、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5、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6、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到外语类专业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
7、艺术类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说明:2024 级学生选(转)专业具体要求届时以学校教务部门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