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 | 经济学类(本科(普通教育)类) |
专业介绍: |
经济学类(含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金融学专业、财政学专业、保险学专业) 本学科大类包含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金融学专业(含金融学专业中法金融试验班、金融学专业国际金融试验班)、财政学专业、保险学专业。本学科类有本科、硕士、博士多个层次,拥有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两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7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和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本学科类从国内外经济发展实际出发,结合经济理论前沿,着重研究国内外经济问题。 本学科类采取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培养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具有创造、创新、创业精神和能力的复合型、拔尖创新型和行业领军型高级经济管理人人才。学生进校后前两年,在通识课和专业基础课学习阶段打通专业界限,采用统一的经济学科基础平台和专业基础课平台进行培养;二年级末,在学生对专业已有一定了解的基础上,根据其兴趣、专长、人生规划和社会需要,分别进入四个专业(财政学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金融学专业、保险学专业)继续专业课学习。 本学科大类前两年开设的专业基础课程主要有: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会计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计量经济学实验、货币银行学、国际经济学、财政学等课程。 1、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本专业培养系统地掌握经济学基本原理和当代国际经济与贸易基础理论,全面把握当代世界经济现状及发展趋势,具备宽厚的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金融专业知识,熟悉中国对外经济的有关政策法规和通行的国际贸易与投资的规则及惯例,具备较强的国际商务经营管理技能,能熟练地运用英语和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具有较高的创新、创造和创业素质和能力,能胜任政府机构、涉外贸易投资金融部门和外资企业工作的国际化、复合型高级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有: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会计学、统计学、国际经济学、货币银行学、财政学、计量经济学、世界经济概论、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金融理论与实务、国际投资、地区国别经济、国际商务等。 毕业生可在国家机关、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政策研究部门、外经贸公司、金融部门、证券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三资企业、中国企业涉外机构等单位工作。 2、金融学专业 本专业主要研究市场经济运行中个人和企业的投融资行为决策、金融市场运行机制、金融中介机构运营与管理、金融宏观调控等,培养具有扎实的经济学和金融学理论基础、较强的业务技能、较高的外语水平,并具有自强、创新精神和能力,能在银行、证券、投资、保险及其他经济部门和企业从事管理工作以及能在教学、科研部门从事教学和研究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的现代金融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有: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中级宏微观经济学、会计学、统计学、国际经济学、计量经济学、财政学、货币银行学、金融经济学、国际金融学、投资学、公司金融、保险学、国际投资学、银行经营管理、商业银行信贷管理、金融工程学、投资银行学、国际结算、证券投资分析等。 毕业生主要在政府部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保险公司、上市公司、贸易部门及大专院校、科研部门从事金融管理和操作、金融教学和研究工作。 3、财政学专业 本专业分为财政学、国家税收两个学习方向。财政学包括财政理论、财政制度、财政政策、国家预算、国有资产管理、国债;国家税收包括税收理论、税收制度、税收管理、国际税收。本专业培养政治素质好,具有厚实的经济理论基础、较宽广的财政税收专业知识,并掌握财政税收业务技能、熟悉财政税收制度和政策、外语基础好、工作能力强、适应面宽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有: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会计学、统计学、国际经济学、货币银行学、财政学、计量经济学、公共经济学、税收学、(含中国税制)、政府预算学等。 毕业生可在政府宏观经济管理部门,财政、税务、国有资产管理以及公共管理部门,财税研究部门和大型企业(含外资企业)、事业单位工作。 4、保险学专业 本专业主要研究保险经济领域中的保险商品关系和非商品性保险关系,以及相关的法律、数学问题。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能从事保险管理、业务经营、实际工作和教学、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有: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会计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财政学、货币银行学、保险学原理、保险公司经营与管理、利息理论、寿险精算、非寿险精算、保险会计与财务、财产保险、人寿与健康保险、再保险、风险管理、社会保险、保险法与案例分析、员工福利计划、保险投资、责任保险与信用保险等。 毕业生可在金融机构特别是保险公司(含再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代理公
司、大型企业、政府机关、社会保障部门、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