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本线指有关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下同)。在内蒙古自治区,我校实行分数优先(分数清)的录取办法。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应满足填报专业(类)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
我校实行顺序志愿批次的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批次的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进档学生若服从专业调剂且没有其他受限性条件则予以录取,原公布计划中未完成的计划采取征集志愿录取。根据各省平行志愿模拟投档情况,我校分省增加计划原则上不超过原计划的5%,增量计划中因考生不服从调剂等原因造成计划无法完成时,增量计划收回。
具体批次安排见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武汉大学艺术类专业有: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设计学类、戏剧影视文学。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专业、设计学类不组织校考,采用省级统考(含省际联考,下同)成绩;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不组织专业考试。具体请参阅:武汉大学202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将在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最低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级统考成绩+高考成绩)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及《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使用专业考试成绩录取的艺术类学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戏剧影视文学新生,高考成绩低于同省、同科类、普通类专业录取最低分者,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加分政策
录取时,对于按照国家政策及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可增加分数投档的考生,除不做分省计划的特殊类型考生外,我校认可其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最高不得超过20分。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我校在相应省份安排有民族班、新疆协作计划、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招生计划,可参看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
民族班、新疆协作计划招生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招生线上择优录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但面向西藏就业定向生限招应届考生。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为尊重学生个性发展,激发学生学习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学校2024年对原有的转专业管理办法进行完善,发布了《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学院管理办法(试行)》和《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大类分流和专业调整管理办法(试行)》,具体请参阅武汉大学本科生院网站https://uc.whu.edu.cn/。
转学院管理办法对转学院各项原则、条件、流程进行了说明,明确规定学院不得限制符合转学院条件学生的转出申请,学校一般不控制各学院学生转出人数。学部内转学院在培养规模允许条件下,尽可能满足学生需求;跨学部转学院采取保护性限制,避免学生因学科差异过大影响学业进度。学生可以根据自身兴趣和专长申请转学院,更大限度地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需求。
而对于大类分流和专业调整管理办法,新规明确大类分流和专业调整工作应充分尊重学生兴趣和意愿,原则上不得设置限制条件。大类分流和专业调整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学生可以在学习期间根据自身情况合理申请专业调整,变更到学院内其他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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