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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专业介绍
专业名称: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本科(普通教育)类)
专业介绍:

学科门类:工学(代码 08)

专业大类:计算机类(0809)

  业: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080910T)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云政发〔2015〕16号)、《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教发[2015]7号)的精神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和高等教育教学规律,以全面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继承、发展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积极主动适应和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准确定位培养目标,以“应用”为主题和特征,能力培养为主线构建课程和教学内容体系,积极探索并实践基于工作过程系统性的课程开发,突出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整体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水平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能力。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立足云南省,面向全国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数据科学的基础知识、理论、及技术,包括面向大数据应用的数学、计算机等学科基础知识,能从事大数据或数据挖掘的工程性开发与实现、在计算机与互联网企业中从事数据处理与分析、在政府部门或企事业单位从事大数据管理、研究、应用开发等方面的应用型高级技术人才。

三、培养规格及要求

本专业是一门涉及应用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等多领域的交叉学科。大学本科四年期间,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应用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打好坚实的数学基础,受到系统而扎实的计算机编程训练,具备较强的数据分析和信息处理能力,能在大数据科学与科技、教育、信息产业、经济金融领域从事数据分析管理、系统设计开发、大数据处理应用、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工作,具备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本专业要求学生打好数学基础,接受较扎实的计算机训练。该专业重点培养兼具以下三方面素质的人才:一是理论性的,主要是对数据科学中模型的理解和运用;二是实践性的,主要是处理实际数据的能力;三是应用性的,主要是利用大数据的方法解决具体行业应用问题的能力。

五、专业特色

(一)根据独立学院办学的定位,本方案调整的最大特点是:突出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综合素质高,能适应社会需求的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这就需要在调整计划过程中,既要保证本科教学的专业理论基础,又要加大应用课程,实践课程的力度。对“理论基础扎实”的要求是从实际出发,不是盲目追求“完整性”、“系统性”,而是要求“够用”、“适用”、“会用”。恰当地确定理论基础课程和应用教程的比例。

(二)根据社会需求确定各专业应用型人才的专业方向、培养计划、课程设置、实验室、实践基地、实习基地、毕业论文(设计)等方面的建设。保证社会急需的专业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并实行动态管理,跟踪社会对专业人才需求的变化。使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既相对稳定,又能即时作局部调整。

(三)根据学院《专业技能达标实施方案》的要求,本培养方案将学生专业技能达标课程化,规范化。制定了《专业技能达标实施细则》并纳入教学计划,作为课程来要求。以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水平(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作为相应课程的成绩。通过专业技能达标加强对学生实际能力的培养和理论联系实际及综合能力的训练。

根据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要求,确定本专业的培养模式为:

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达标

专业能力包括计算机专业基础知识、信息科学、管理科学和数据科学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

综合素质包括职业能力,自学能力,社会实践能力,社会交往能力,文化活动能力等。

获取初、中级职称资格证书,要求本专业学生都要通过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的“信息处理技术员”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

六、修业年限、毕业条件、学位授予

(一)修业年限

本专业标准学制4年,实行弹性学制,允许学生在3-6(含6年)年内完成学业,各门课程考核合格,达到毕业条件方可毕业。

(二)毕业条件

1.思想品德合格,在学校规定的学制内修满学分,并且学分结构符合专业要求。

2.毕业前取得至少一个与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或职业技能合格证、专业技能合格证。信息处理技术员资格证书或行业认可专业认证证书。

3.普通话水平达到75分及以上的要求。

4.英语达到学校规定的标准。

5.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标准合格。

(三)学位授予:根据《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七、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本科专业教学计划(见附表)

八、专业大赛名称

(一)云南省计算机作品大赛

(二)中国软件杯大学生软件大赛

(三)中国计算机设计大赛

(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

(五)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六)机甲大师赛

九、奖励学分

(一)学生参加各类专业大赛获得名次,经学院认定,按成绩给予相应的学分奖励

(二)学生获得专利、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经学院认定,按主持和参与的不同,给予相应的学分奖励。

(三)学生参与各类创业项目获奖,经学院认定,按成绩给予相应的学分奖励。

(四)学生考取硕士研究生(包括国内硕士和海外硕士),经学院认定,按成绩给予相应的学分奖励。

(五)学生参与海外学术交流,经学院认定,按交流成绩给予相应的学分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