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栏
新生复查
自新生开学之日起,20日内无故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我院对新生的审核与复查安排如下:
新生凭我院院长签发的带有考生照片的《录取通知书》、有效期内身份证在报到时进行扫码与录取信息初审,再与考生本人识别认证,确认新生身份的合法性。
军训结束后,以班为单位,学生干部经过培训后,按要求逐一审核纸质档案,与本人进行复查,杜绝冒名顶替和高考报名、考试加分直至录取结束造假行为,并按有关规定处理上报与公示,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在新生入学体检复查阶段,比对体检信息是否符合专业培养要求,明显因体检信息造假,骗取录取资格的,按相关规定处理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