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5-07 17:23
录取批次的安排
河北省:航海类“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技术”在河北省专科提前批物理、历史组均有招生。其它专业均安排在河北省专科批物理组或历史组招生和对口专科批招生。
省外录取批次除航海类专业外,均在专科普通常规批次招生。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录取要求:
考生参加河北省美术专业联合测试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内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加分政策
对享受各省优惠加分项目的,我院录取时给予认可,并按加分后的投档成绩择优录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录取时承认各省(市、区)对考生的优惠政策,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对应往届生无特殊要求。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按类招生专业在第二学期分专业教学(学生自愿类内选择专业);
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第一学期末,学生对所学专业确不满意者,可以申请转专业。第二学期到转入专业学习。
其它
根据各省相关招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