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6 15:53
录取批次的安排
1.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行政执行、司法信息安全等5个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在普通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录取。考生须为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参加高考时为安徽省户籍;年龄不超过22周岁,未婚;必须参加“安徽省司法厅、安徽省教育厅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目测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政治考察。目测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政治考察均合格者,才具备投档和录取资格(具体报考资格条件以《2024年司法院校报考须知》为准)。
2.社会体育专业考生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省统考,依据考生综合分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1.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编印的《2024年安徽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指导》公布内容为准。
2.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应符合《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
4.录取时,实行提前批次招生的5个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有男女生比例限制,其他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5.录取过程中的特殊情况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相关政策研究处理。
6.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