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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2-06-23 11:13

录取批次的安排

本科招生录取涉及类别多,包括普通本科、艺术类、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免费医学定向生、中外合作办学、新疆对口援疆计划和南疆单列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青海八协计划等多个招生类别。除此之外,我校在省内及省外还有专科批招生。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考生符合教育部及所在省艺术类考生报考条件和相关招生要求,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省统考合格标准,高考文化成绩及专业省统考(联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高考志愿填报我校考生,按照该省相应批次艺术类投档规则,档案投到我校者,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各省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者,优先录取专业省统考(联考)成绩较高者;如果专业省统考(联考)成绩也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我校艺术类专业,河北省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的志愿顺序依次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美术类)=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山西省,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美术类)=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综合分计算方式与河北省相同。辽宁省,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排序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与辽宁省投档综合分计算方法相同,综合成绩(美术类和设计学类专业)=高考文化总成绩/2+专业成绩。其他省份,参照各省政策执行。我校美术类校考已全部取消。



加分政策

对于加分和降分投档的考生,学校均按投档成绩分数对待。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我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执行国家关于少数民族考生的相关政策,并面向河北和宁夏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与应届生同等对待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使学生的兴趣和特长能够得到更好发挥,学校允许本科学生在一定条件下调整原学习专业。转专业的时间:第一学年秋季学期末个人申请,第一学年春季学期期中组织考核。具体程序按《华北理工大学转专业实施办法》执行。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