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天津工业大学202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一、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
1.设计学类专业报考条件
(1)符合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及体检要求,无色盲。
(2)我校设计学类不组织专业校考。各省(区、市)组织的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本科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区、市)美术学和设计学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3) 仅设定分省计划的省市,考生方可报考。具体招生计划以填报高考志愿前各省(区、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2. 表演专业报考条件
(1)符合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
(2)我校表演专业不组织专业校考。各省(区、市)组织的服装表演统考本科成绩合格,且专业成绩必须在255分(含)以上(按满分300核算);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区、市)服装表演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3)女生身高需达到175cm(含)以上、男生身高需达到185cm(含)以上,身高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高考体检表)身高为准。
(4) 仅设定分省计划的省市,考生方可报考。具体招生计划以填报高考志愿前各省(区、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3. 动画专业报考条件
(1)符合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及专业体检要求,无色盲。
(2)我校动画专业不组织专业校考。各省(区、市)组织的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本科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区、市)美术学和设计学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3)仅设定分省计划的省市,考生方可报考。具体招生计划以填报高考志愿前各省(区、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报考条件
(1)符合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及专业体检要求。
(2)仅设定分省计划的省市,考生方可报考。具体招生计划以填报高考志愿前各省(区、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遵照2024年教育部及各省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录取。
1.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表演专业、动画专业录取原则
根据我校在各省(区、市)设置的录取批次以及分省招生计划,对我校专业计划所在录取批次为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使用各省(区、市)规定的投档成绩排名录取。
我校专业计划所在录取批次为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市),以综合分排名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成绩×50%+省统考成绩×2.5×50%),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高考文化课成绩统一按满分750分、省统考成绩统一按满分300分折算;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专业省统考成绩高的考生,如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均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注:动画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须有动画专业志愿。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原则
按各省(区、市)确定的投档成绩为录取依据,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加分政策
对政策加分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原则,按照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我校普通类专业录取在提档及安排专业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艺术类专业录取按我校艺术类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