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5 14:32
录取批次的安排
学校是中央部委直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高校,录取批次请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信息为准。
热忱欢迎全国各地的青年学子积极报考西南民族大学!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时,学校认可艺术、体育类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体育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及确定专业。
1.艺术类专业录取依据成绩:若生源省份有规定的投档综合成绩计算办法,进档考生按其生源省份投档综合成绩排序录取及确定专业;否则,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总分)×50}录取及确定专业。
2.体育类专业录取依据成绩:进档考生按其生源省份投档成绩排序录取及确定专业。
3.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依据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若仍相同则比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进档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4.音乐表演专业分为声乐和器乐方向。音乐表演(声乐)招生的种类为:美声、民族;音乐表演(器乐)招生的种类为:钢琴、手风琴、二胡、马头琴、大提琴、唢呐、琵琶。
加分政策
学校认可各省(区、市)规定中适用的加、降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按各省规定执行。原则上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我校实行学分制,新生进校取得学籍后,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一、二年级春季学期按学校规定申请转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