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奖助学金
政府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
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人
校设奖学金
校长特别奖学金:
个人6000元/生/年
团队10000元/年
吴泽霖奖学金
每年评选不超过8人,分三等,
奖励金额分别为4000元/人、3000元/人、2000元/人。
优秀学生奖学金
分三等,按照学生总人数的3%、7%、15%评选,奖励金额分别为1400元/人、1000元/人、600元/人。
学习进步奖学金
按照学生总人数2%评选,奖励金额600元/人。
单项奖学金
包括文体佳绩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3种,各类奖学金评选比例为学生总人数的2%,奖励金额500元/人。
社会奖助学金
多彩奖助学金、仁东奖助学金、自强奖学金、93计科校友奖学金、法学院校友奖助学金、管理学院“高顿之星励志奖学金”……
荣誉称号
先进集体
主要有先进班集体、优秀导生团队、优秀志愿服务组织、优秀志愿服务团队、红旗团委、红旗团支部、民族团结先进团支部、先进团支部、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等。
先进班集体
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4‰,奖励标准为1000元。
优秀导生团队
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团队的1/3,奖励标准为1000元。
先进个人
主要有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导生、优秀毕业生、青年标兵、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十佳志愿者、最美志愿者、优秀志愿者、社会实践优秀个人、大学生创新标兵等。
学生标兵
评选人数不超过10人,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
三好学生
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3%,奖励标准为800元/人。
优秀学生干部
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2%,奖励标准为500元/人。
优秀导生
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2%,奖励标准为500元/人。
优秀毕业生
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25%。
大学生创新标兵
包括省部级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得的奖项;一般中文核心期刊等级以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发明专利。根据奖项级别的不同,奖励金额从100-10000元不等。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校高度重视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建立并完善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为主,学费减免、无息借款、临时困难补助、学生救助基金、校友奖助学金、社会资助、基层就业代偿、服兵役代偿等为补充的“奖、助、贷、勤、减、免、补”七位一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等。
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类,新生在入学前可以在生源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到校后可以在校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两者不能兼得。
勤工助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向学院申请勤工助学岗位,以劳动获取一定的收入,以解决生活困难,磨砺意志。具体操作按《中南民族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执行。
学费减免:符合学校学费减免相关政策,经本人申请,家庭所在地政府证明,学校调查核实后,按规定给予减免学费。
校内无息借款:因突发事件导致经济困难的在校在籍本科学生,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按规定给予无息借款。
临时困难补助:本人或家庭因遭遇突发性事件等给生活带来临时性困难,在校生活难以为继者,可提出临时困难补助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上报后,学校视其困难程度给予临时生活补助。
学生救助基金:身患重症或家庭出现重大变故导致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向学校申请学生救助基金,以缓解生活压力,顺利完成学业。
社会资助:由社会爱心组织、团体和个人提供,按照国家政策和学校规定,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出资者的要求确定资助对象,原则上在特别困难学生中确定,品学兼优者优先。如多彩奖助学金、仁东奖助学金、自强奖学金、春华秋实助学金、宁夏慈善燕宝助学金、各类校友奖学金等。
开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符合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同学,在校期间的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由国家实行代偿:一是学生毕业后,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二是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三是毕业后被直接招收为士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