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09-05-13 15:27
毕业生就业
我校师范类专业的学生毕业时通过认证都可获得教师资格证书,非师范类的学生毕业时可以参加山东省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考试,考试通过即可获得教师资格证书。
学生毕业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就业方针、政策,通过双向选择自主择业,落实工作单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两年内学校按国家政策继续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近年来,在巩固省内原有就业市场的基础上,又加强了省外就业市场的建设,目前在京津地区、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地建立了多个学生就业基地,为毕业生就业搭建稳固平台。
与此同时,我校通过大学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及其相关社团组织对大学生进行全程就业教育,开设大学生就业指导公选课和职业生涯规划课,以引导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实现顺利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