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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设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5 19:08

奖学金设置


⑴国家级奖学金:根据国家下拨的指标评定。如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⑵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学习成绩和素质综合测评按比例评定,特等奖2200元/年/人,一等奖900元/年/人,二等奖600元/年/人,三等奖400元/年/人学习进步奖300元/年/人。

⑶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可以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贷款人民币16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政府补贴

⑷勤工助学:学校设立勤工助学专项经费,设置勤工助学岗位,积极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岗。每月根据其工作情况支付勤工助学报酬。

⑸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助学金4500元/年/人。根据核定指标和条件评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困难程度设4500、3000、2000元/年/人三个等级。

⑹困难补助:学校设立学生困难补助专项经费,给予临时性、突发性灾害造成意外困难的学生适当补助,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⑺学费减免:孤儿一律减免学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残疾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因其他特殊原因(如家庭遭受特大自然灾害等)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未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可以申请学费减免。

⑻企业奖助学金:由用人单位、校友企业等出资设立按捐赠人意愿评定。如:安徽合力奖学金、“英才培养计划”鑫龙奖学金等。


困难生资助办法

1.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可以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贷款人民币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学校支付。

2.勤工助学:学校设立勤工助学专项经费,设置勤工助学岗位,积极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岗。每月根据其工作情况支付勤工助学报酬。

3.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助学金4000元/年/人。根据核定指标和条件评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困难程度设 4000、3000、2000元/年/人三个等级。

4.困难补助:学校设立学生困难补助专项经费,给予临时性、突发性灾害造成意外困难的学生适当补助,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5.学费减免:孤儿一律减免学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残疾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因其他特殊原因(如家庭遭受特大自然灾害等)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未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可以申请学费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