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7-03 16:22
录取批次的安排
答:除山西省部分专业有二本批次招生,其他省份均为一本批次或本科批次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设计类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参加省统考专业类别为美术类),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按生源省份折算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该省份未折算综合分,则按省专业统考成绩×0.6+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0.4折算综合分。当综合分相同时,按照省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不含加分)、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加分政策
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学校实行较为宽松的转专业政策,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个性化成才的需求。学生入学后大一下学期和大二下学期均有一次转专业的机会,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提出转专业申请,学院尊重每一位学生的转出选择,转出无限制,接收学院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考核,考核同意后,就有转专业的机会。近几年我校每年同意转专业成功率均达到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