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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2-06-20 15:41

录取批次的安排

  2022年学校录取批次安排
天津 普通类本科批B阶段
河北 本科批
山西 第二批本科C类
内蒙古 本科二批
辽宁 普通类本科批
吉林 第二批(A段)
黑龙江 二批本科(A)
上海 本科普通批
上海 本科艺术甲批平行段
江苏 普通类本科院校(物理类)
江苏 普通类本科院校(历史类)
浙江 普通类
安徽 文理科本科二批
福建 普通类本科批
江西 第二批本科
山东 常规批(本科)
山东 艺术类本科批统考
河南 本科二批
河南 艺术本科B段
湖北 本科普通批
湖北 艺术本科B
湖南 本科批(普通)
广东 本科批次
广西 本科二批
海南 本科普通批
重庆 本科批
重庆 艺术本科批A段
四川 本科二批
四川 艺术本科一批
贵州 第二批本科
云南 二本及预科
陕西 本科二批
甘肃 本科二批普通文理
青海 本科二段批次-J段
宁夏 第二批本科 
新疆 本科二批次 
新疆 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学类各专业录取,重庆市采取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本科控制线后 , 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 = ( [ 文化成绩( 含政策性加分)/750]*300*30%)+(专业成绩 *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再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再依次比较文化成绩总分、语文、外语成绩排序录取。重庆市外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按照当地招考部门规定执行。


加分政策

 对符合国家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考生,学校予以认可。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新生报到入学时,根据考生意愿,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可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其它

学校在录取过程中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