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关注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1-06-11 12:36

录取批次的安排

吉林省:教师教育本科专业省内一批录取;非教师教育本科专业省内二批录取。

其它省:按各省安排执行。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艺术类专业省控分数线并取得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山东省音乐类考生须取得山东师范大学负责的音乐类专业联考合格)的前提下方可报考我校,录取时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总分×100%)+(文化课成绩总分×60%)。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为科目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加分政策

执行国家省相关规定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执行国家、省相关规定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基本按学校要求执行,如与国家、省级部门要求相违背,按上级要求执行。

其它

 
除艺术类外其它专业录取规则
1.对报考我院进入各省录取线的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当第一志愿不足时,可依次录取其它志愿考生,录取时按120%比例提档。实行平行志愿的按平行志愿录取规则录取,并按生源确定投档比例。
2.专业录取时按照总分由高到低和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一、二专业志愿级差3分,二、三专业志愿级差3分,其他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的规则进行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并兼顾相关科目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满额为止;对于总分低于所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3.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专业文化课和专业课都合格的考生,先按专业课从高分到低分录取50%,再按文化课从高分到低分录取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