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批次的安排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即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实行分志愿投档,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按顺序志愿录取。
本科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语种,男女比例不限。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按照“分数清“原则进行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语、数、外成绩顺序进行录取。
高考改革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各专业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应届生同等对待。
报考我校志愿的考生,符合我校在考生所在地录取标准,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意者,由我校发给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录取通知书》并加盖“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学校”的条形章,按规定时间到本校报到,审查合格正式注册入学。
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要求执行。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不限制单科成绩。
艺术类本科专业:动画、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环境设计,艺术类专科专业: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属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各省投档的综合成绩,按艺术文、艺术理分别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若生源省份有规定执行生源省份规定,若生源省份没有规定参照专业课成绩,择高分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同时遵循各省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相关规定)。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要求执行。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不限制单科成绩。
艺术类本科专业:动画、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环境设计,艺术类专科专业: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属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各省投档的综合成绩,按艺术文、艺术理分别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若生源省份有规定执行生源省份规定,若生源省份没有规定参照专业课成绩,择高分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同时遵循各省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相关规定)。
加分政策
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应届生同等对待。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奖、助学金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一、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每生每年2800元,特别困难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300元。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二、学校资助
勤工助学:学校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按规定计酬发放。
学校奖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同青团干部500元;校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干部500元;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优秀毕业生干部1000元。
企业奖学金:如步长奖学金、爱迪尔奖学金等,金额1000—5000元不等。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确属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办理缓交手续先行入学报到。
同一家庭子女来校就读:一次性资助每生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