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批次的安排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一、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政策实施,录取原则如下:
1.学校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和所增加分值的有关规定。
2.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3.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当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二、报考广告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需要参加河南省组织的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对文化课、专业省统考成绩均达到河南省艺术专科批控制分数线者,学校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设定的投档规则实施录取。
三、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原则如下:
1.内蒙古
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录取。
2.高考改革省份
按照高考改革省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学校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要求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五、学校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的要求:商务英语专业、应用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均不限外语语种。新生入校后,均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
六、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在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报考广告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需要参加河南省组织的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对文化课、专业省统考成绩均达到河南省艺术专科批控制分数线者,学校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设定的投档规则实施录取。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执行教育部在关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根据教务处当年转专业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