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26 16:43
1.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录取时专业级差控制在3分以内,一般根据实际报考情况设置为1分或2分。在分数优先的基础上,最大限度考虑专业志愿的满足。会尽最大可能依据考生专业志愿的集中情况调整级差设置,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不必刻意考虑级差分的影响。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调剂者,可录取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
2.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凡按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对待(各省区加分幅度不得超过教育部规定的20分限额)。
3.相关科目最低分限制:
相关科目考试成绩要求:
文史类考生外语、语文须在及格分数线以上;
理工类考生外语、数学须在及格分数线以上。
对少数基础教育较薄弱的省区以及考生所在生源省区高考上线考生单科分数的实际分布情况,可适当调整相关科目分数要求。
针对江苏省普通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
对江苏省的自主选拔录取合格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