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阶段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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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第二阶段填报志愿注意事项</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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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目前为止,前一阶段的高校招生仍然保持了“零差错”和“零投诉”的良好记录,为了继续保持这一良好的记录,就做好第二阶段的志愿填报工作,提几点具体要求。</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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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和管理,确保志愿填报平稳顺利</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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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在填报志愿前,各级招生管理部门仍要提前与电信、电力等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和协调,切实做好网络、设备、电力供应等相关准备工作,为填报志愿提供必要的保障,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到位,切不可麻痹大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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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一阶段填报志愿的情况,各地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就第一阶段出现的有关问题,及时整改。</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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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对考生的管理和分流。第二阶段填报平行志愿人数比较多,各地要切实加强对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组织和管理,统筹安排时间,可采取前紧后松的办法,对本地考生进行适当的分流,以避免网络拥堵现象的发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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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集中上网填报。第二阶段填报志愿仍采取第一阶段填报志愿的组织和管理办法,由中学(报名点)统一组织集中网上填报志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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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时间安排。填报时间为7月28日—8月1日24时止,确认时间为7月28日—8月1日每天8:30—17:00,确认截止时间为8月1日12时。</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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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8月2日晚上要划线,所以1日下午5点填报志愿系统将准时关闭,各市一定要超前安排。</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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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二、加强监控和督促,杜绝漏报志愿现象的发生</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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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填报志愿期间,由于我们大家的工作做的比较扎实,只有个别地区极少的差错,希望各市在第二阶段志愿填报工作中,要再接再厉,把工作做得更仔细、更扎实一些。与前一阶段相比,无论是考生的素质和学校的管理水平在整体上都有所下降,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strong>要加强确认环节的管理</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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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平行志愿在结束前12小时(填报各批次征求(平行)志愿在结束前1—2小时),各市、县(市、区)招办、中学(报名点)须对所辖范围内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进行监控和督促。做到三个确保:</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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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保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都知晓填报志愿的规定,保证所有愿意填报志愿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都能按时网上填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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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保已填报的考生都能签字确认(第二阶段征求平行志愿除外);</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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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确保每个签字确认的考生志愿信息都能全部确认入库。</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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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原则上不再补填报、补确认考生志愿信息,如有特殊情况,须查明原因,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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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宣传和指导,提高考生志愿的有效性和针对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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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1</strong><strong>.提醒考生及家长填报志愿必须认真阅读相关材料</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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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招生考试》(2011年招生计划专刊)上公布的《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考生填报志愿须知》、《平行院校志愿投档说明》、《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在江苏招生计划(下册)》,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百问》、拟填报高校的招生章程等。</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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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2</strong><strong>.加强填报志愿的时间、流程、规则的宣传。</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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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本三、专科批次的院校志愿同时填报。各地仍要加强填报志愿的流程宣传:填写志愿表—上网录入并立即提交—打印、确认、签字---点击确认入库。</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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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强调三点:</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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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醒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后,一定要网上提交,只有提交了的志愿信息,系统才会保留,否则无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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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生志愿信息确认表打印后,一般不得再进行修改。如个别特殊情况确需修改志愿信息的,由考生本人向中学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中学进行修改,并须重新打印后进行确认。</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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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除征求志愿外,未经考生本人确认的志愿信息一律无效。已经确认的志愿信息存入考生电子档案,签字确认后的志愿信息确认表由中学交县(市、区)招办留存,保存期半年。</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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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3</strong><strong>.加强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及方法的宣传</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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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科类、理科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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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档原则是“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具体地说:分文科类和理科类将省控线上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按照总分排序,逐个检索每个考生所填报的A、B、C或A、B、C、D、E院校志愿,分别根据院校文理类专业的应投档人数,依据院校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分别进行投档。只要被检索的三所或五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由高校决定该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的专业。如该生填报的志愿经检索后均不符合投档条件,该生则无法被投出,此时该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志愿的检索、投档机会,系统将进行下一个考生的检索、投档过程。也就是说,未完成上一个高分考生的A、B、C或A、B、C、D、E志愿检索、投档过程,就不会对下一个低分考生进行检索、投档;上一个高分考生的C或E院校的投档将优先于下一个低分考生的A院校的投档。<strong><u>如果考生档案投到某院校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它院校。</u></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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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体育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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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类、艺术类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且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达到相关要求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按照“满足等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参照文科类、理科类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办法投档。</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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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4</strong><strong>.加强院校常见录取规则的宣传</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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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在填报院校志愿前,首先查阅院校的招生章程或直接咨询院校招办,要弄清楚院校对江苏考生在进档后的排序方式和专业安排规则。</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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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院校对进档考生的排序方法,一般有“先等级后分数”、“先分数后等级”、“等级级差法”等三种。</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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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高校录取过程中确定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专业时的操作规则。高校在上述排序办法的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排序后,再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等其它指标,采用“专业清”、“分数清”或“专业级差”等专业安排方式,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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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5</strong><strong>.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技术性指导</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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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慎重对待每一个志愿,每个志愿都是一次录取机会,要珍惜。</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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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先填报后划线,考生要认真思考,结合本人家庭经济状况,慎重选择填报本三和专科批次院校志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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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认真对待专业服从志愿,避免进档后被退档。</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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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填好10所或6所院校服从志愿,争取更多的录取机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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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和报告制度,及时处置志愿填报突发事件。</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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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按照第一阶段填报的要求,制定各方面的应急处置预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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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各中学(报名点)必须安排专人负责管理端,填报志愿期间必须实行值班制度和报告制度,实行每日一报、逐级上报制度,重大问题立即汇报,及时处置。</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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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某一报名点网络中断,立即与当地电信部门联系,同时向上一管理部门如实汇报,并协助电信部门迅速查明网络中断的原因,如果能及时修复的,立即修复;如果短时间内不能立即修复的,要及时将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进行分流,联系能就近上网的场所(学校或网吧),或由考生自行上网填报,但报名点须及时告知考生志愿信息确认的准确地址和联系电话,以确保每一位考生能按时确认。</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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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某一县(市、区)出现网络中断的,立即与当地电信部门联系,同时向市招办和省教育考试院汇报,并协助电信部门迅速查明网络中断的原因,如果能及时修复的,立即修复;如果短时间不能立即修复的,需立即再报省教育考试院,以便省教育考试院迅速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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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strong>培养工作</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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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有关厅局印发的《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发改社会发[2010]1716号)规定,从2011年开始,连续两年,通过<strong>“定点招生、定向培养、协议就业”</strong>,在高等医学院校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免费医学生分为5年制本科和3年制专科,全部为乡镇卫生院及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定向培养。本科层次的录取工作已基本结束,从第一阶段志愿填报的情况来看,只有少数户籍所在地没有培养需求的考生填报订单定向培养计划的志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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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还有专科层次的培养需求,我们仍然要加强政策宣传。<strong>凡户籍在有订单定向免费培养需求的县(市、区)考生,可结合自身情况,慎重选择填报相应院校志愿。考生户籍所在县(市、区)没有订单定向免费培养需求的,考生一律不得填报,如果填报,即使被投档,院校也将会作退档处理,并且不能再补投到同批次平行院校志愿的其他院校,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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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六、关于注册入学试点工作</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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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1年起,我省将在省内部分高职院校中试行面向普通高考学生的注册入学录取模式。注册入学试点工作在统一录取批次结束后开始。注册入学共分三轮进行,每轮均包含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考生确认三个过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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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1年江苏省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招〔2011〕10号)规定:“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统一录取批次录取,且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普高学生,方可申请注册入学。”对于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首先在文科类、理科类专业中进行试点,<strong>纯体育、艺术类的考生,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均可选择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专业的注册申请。</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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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同时,提醒广大考生谨防上当,</strong>注册入学均须通过省教育考试院设立的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进行,考生通过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向相关院校提交注册申请;院校通过管理平台,依据本校招生章程,确定本校预录考生;预录考生通过管理平台确认后,院校方可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备案手续。</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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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起,省教育考试院开放注册入学管理平台,考生可随时登录平台查询注册入学试点院校的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要求等相关信息。具体注册安排详见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jseea.cn)。<strong>请各市做好注册入学的宣传和政策解读工作。</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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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几个具体事项</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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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1</strong><strong>.第二阶段填报资格线。</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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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类、理科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与等级需符合省及院校要求,总分在<u>170</u>分及以上。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3门。其中,体育类考生文化总分在<u>170</u>分及以上,专业分在90分及以上;艺术类考生文化总分在<u>135</u>分及以上,专业省统考成绩在155分及以上(或专业校考成绩合格)。</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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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未被第一阶段招生院校录取、成绩达到上述相关科类填报志愿资格线的考生,均可填报第二阶段相关批次高考志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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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2</strong><strong>.关于第二阶段各批次省控制线的划定。</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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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志愿资格线并非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第二阶段高考志愿填报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在第二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上,根据各批次院校的招生计划数以及考生的高考成绩和志愿情况,分别划定文科类、理科类第三批本科、高职(专科)以及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的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各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将于8月3日公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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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3</strong><strong>.第二阶段填报志愿用《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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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考试院不再统一印发,考生可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jseea.cn)和填报志愿专设的网站(http://***)下载打印后发给考生,或由考生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上直接下载。</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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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4</strong><strong>.第二阶段录取各批次征求平行志愿的填报,只需考生在网上提交和确认,不需再到现场确认。考生务必按照准考证背面规定的时间填报和提交,否则引发的后遗问题,由考生本人承担。</strong></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