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2024年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正表)
(营利性民办高校用)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秋季统一高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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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校名称 |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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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就读校址 |
上海市宝山区市一路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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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层次 |
□ 本科 ■ 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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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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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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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震旦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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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是营利性民办高校,全称为上海震旦职业学院有限公司;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招招生日常工作;校纪委监察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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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招办)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四)招生专业以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备案和审批结果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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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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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将以英语语种教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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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一)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二)护理、药学、呼吸治疗技术专业色弱、色盲不宜报考;学前教育专业语言表达缺陷者不宜报考。 (三)空中乘务专业需我校专业面试合格方可报考,面试时间及报名资格详见学校官网。(已获得我校专业面试合格证的学生无需再次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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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录取规则 |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 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2. 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如有同分,以外语、语文、数学依次排序择优录取,若各省市有同分录取规则的,按各省市同分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3. 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4. 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并符合我校提档要求,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随机调剂至计划未满的专业。 (二)若生源不足,在非平行志愿批次,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5%进行投档;在平行志愿批次中,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原则上不超过105%,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对艺术、体育类专业考生,要求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规定资格线,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遇同分则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各省市有同分录取规则的,则按照各省市同分录取规则执行。 (四)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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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普通专业: 机电一体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工商企业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现代物流管理、传播与策划,每生每学年19800元; 护理、药学、食品检验检测技术、呼吸治疗技术、数字媒体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电竞内容制作)、虚拟现实技术应用、物联网应用技术、空中乘务、学前教育,每生每学年21800元;融媒体技术与运营、影视编导、影视多媒体技术、无人机测绘技术每生每学年23800元。 艺术类专业: 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戏剧影视表演,每生每学年25800元; 体育类专业: 健身指导与管理,每生每学年21800元; 高本贯通专业: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每生每学年21800元。 (沪教委民〔2015〕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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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标准 |
1-5号宿舍楼5000元/年(独立卫浴); 6-7号新建宿舍楼5500元/年(独立卫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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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学院奖学金。 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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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66866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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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 www.aurora-college.cn 招生办官网:zjy.aurora-college.cn 咨询电话:021-66864179、66860766、66861707 QQ咨询群:557302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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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其他须知 |
(一)本章程由上海震旦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所有新生一律住读。 (三)高本贯通专业的学生完成专科阶段学业后,须通过入学转段考试转入本科。 (四)高本贯通专业本科阶段学费与住宿费标准,按照转入高校当年度同年级专业标准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