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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专业介绍
专业名称: 音乐表演(本科(普通教育)类)
专业介绍:

音乐表演专业(四年制本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音乐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技巧,拥有音乐表演能力、分析能力、审美能力,能适应各类教育机构和文化部门等与音乐行业相关的复合型通用人才并具备继续深造的潜力,毕业后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文化馆站、中小学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音乐表演、音乐教育、音乐研究、音乐评论、文艺活动的策划与编排、社团音乐组织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素质并具有创新精神的专业人才。

1.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具备社会责任感,学术道德高尚,理解并坚守职业道德规范。

2.具备较高的音乐学基本理论素养和良好的人文素养,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较好的专业技能,能胜任音乐表演、音乐研究、音乐管理、音乐教学等工作。

3.掌握音乐学研究对象的基本特征和开展专业研究的基本方法,了解国内外音乐学界的研究动态及前沿课题,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成长为具有创新精神的专门人才。

4.具备健康的身心和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具备一定的协调、管理、沟通、竞争与合作能力,能胜任各级党政、企事业单位的文化艺术活动的管理和传播工作。

5.具有全球化意识和国际视野,了解与音乐专业相关职业和行业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拥有自主学习、终身学习的专业发展意识和创新能力。

主要专业课程:声乐、钢琴、手风琴、小提琴、古筝、琵琶、扬琴、中阮、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艺术概论、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常识、合唱与指挥、钢琴基础、钢琴艺术指导、电脑音乐制作、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歌曲作法、舞台表演等。

工作方向及范围:歌舞剧院(团)、演艺集团等文艺团体,从事舞台表演、音乐创作;电视台、融媒体中心等机构从事音乐文化传播、音乐制作;中小学等文教事业单位从事基础性音乐教学和研究工作等。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