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 | 土地资源管理(本科(普通教育)类) |
专业介绍: |
公共管理学院 土地资源管理专业 土地资源管理专业于1993年设立,是国家控制布点专业。从两年制专科到三年制专科,发展到2000年,开始招收第一批四年制本科,2019年招收学术型研究生。在近三十年的发展历程中,土地资源管理专业逐渐发展成熟,成为海南省土地行业人才培养的重要平台和开展土地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 在专业优势上,本专业作为海南省特色专业和唯一设点专业,是海南省土地学会依托专业,所培养的具有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素质人才是海南省自然资源行业重要的人才输出平台,专业毕业生具有较高的专业竞争力和就业竞争力,在攻读更高学位的推免或考研环节也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在师资力量上,本专业现有专任教师13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5人,讲师2人,均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获得省级人才称号的10人;主持国家级课题7项,省级科研课题近30项,多位专业老师省、市县等各级职能部门长期从事政策咨询顾问,教学科研实力雄厚。课程设置方面,专业核心课程包括管理学原理、土地资源学、土地管理学、土地经济学、土地法学、国土空间规划、地籍管理、土地信息系统、不动产估价、城市规划原理。人才培养目标是掌握扎实的、专业系统的、深入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熟悉自然资源为研究对象的学科领域的学术进展,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创新能力和科学研究组织能力,具有较高的从事自然资源管理、政策评价的行政管理素质,拥有在政府部门、公司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工作的能力,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达到能够撰写专业论文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水平。就业主要去向是在自然资源管理、资产评估、城建、农业农村、房地产及相关领域政府、事业单位、企业等从事自然资源调查与评价、国土空间规划、地籍管理、不动产估价、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经纪及自然资源管理政策法规等工作。 基本学制为4年,实行弹性学制,修业年限不少于3年,最长不超过6年,学生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达到规定要求的,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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