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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专业介绍
专业名称: 公共事业管理(本科(普通教育)类)
专业介绍: 公共事业管理(人民武装方向)专业
四年制本科,限招男生。培养具备较高文化素质与军事素质,具备一定的组织指挥与管理能力的专业人才,分配到乡镇、企事业和街道办事处从事专职武装工作;同时也培养能够从事地方经济建设,从事管理工作的基层干部。开设军事、政治、文化、管理、经济等40余门课程,教学、招生、就业等工作均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所有文化课程的教学由师大本部教师承担,军事及人民武装专业课程由国防科大、省军区教导大队和省学生军训教研室军事教员担任。 学生毕业前由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统一安排在实习基地实习。学习期满,考试合格学生颁发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证书,并授予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照中办发(1995)12号、(1999)24号、(2000)参动字第158号文件和省委常委2002年第39次会议的有关精神规定,由县(市、区)人武部负责推荐,优先录用到乡镇、企业和街道,从事专职武装工作,并纳入乡镇、街道国家公务员录用计划,在取得国家公务员资格证后,确保优先录用。同时还可以报考湖南师范大学本部的研究生。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城市社会管理方向)
    四年制本科。培养具备现代城市学、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的理论、技术与方法等方面的知识以及应用这些知识的能力,能在现代城市的文教卫生、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社会工作等社会事务管理和其他城市公共事业管理部门从事实际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主要课程有:社会学概论、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社会统计学、社会保障学、福利经济学、社会保险概论、行政管理学、公共政策、公共信息学、公共关系学、公共事业管理学、城市科学概论、城市管理学、城市人口管理、城市社会问题与控制、城市社区管理、城市经营管理、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等。本专业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公共事业管理(教育管理方向):
   主要培养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种教育与培训机构、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所需的管理人员,以及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科学教学科研与管理人员。主要专业课程有教育学原理、管理学原理、学校管理学、教育行政学、普通心理学、教育心理学、管理心理学、教育经济学、教育法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中外教育管理史、现代教育技术基础、比较教育管理学、教育科研方法等。 教育学专业:主要培养社会各部门教育科学教学科研人员、管理人员、思想教育工作者及中学心理教育课程骨干教师。主要专业课程有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德育原理、普通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教育社会学、教育经济学、教育科研方法、中外教育史、教育哲学、现代教育技术基础、学校管理学、教育统计测量与评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