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 | 保险学(本科(普通教育)类) |
专业介绍: |
保险学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所属学科:经济学 培养目标:保险学专业是在金融学科基础上衍生并发展的一个重要又相对独立的分支学科,该专业旨在培养在风险管理、社会保障、保险理论与实务、财务规划等方面的复合型金融保险人才。本专业学生应掌握经济学科和管理学科的基础理论及知识;系统掌握保险学的基本理论、知识与实务;熟悉我国民商、合同、公司、金融保险等有关法律;了解我国有关保障体系建立完善和保险业发展的方针与政策;了解国内外保险理论和实践的历史、现状及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和初步的科研能力;适合在政府、财务、保险机构、金融投资、社会保障、学校等部门从事相关工作的合格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金融与保险学的基本理论、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掌握金融保险方面的基本技能,接受科学研究方法和社会实践能力等方面的基本训练。 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经济学、金融学和保险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 2.能够较好地运用数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等分析方法对现实保险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3.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和跨文化交流能力,以及计算机和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4.熟悉国情,熟悉国家有关经济、金融和保险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金融保险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了解保险领域的最新发展状况及跨国保险活动的规则和惯例,了解中国保险发展与改革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6.具有能初步从事金融保险学理论研究的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具有良好的品德操行、人文修养、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具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优秀的综合素质。 主干学科:经济学、管理学、金融学 核心课程:金融学、保险学、保险企业经营管理、财产保险、人身保险、保险精算、保险中介、保险监管、保险法学、市场营销、金融理财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以实验课程(金融保险分析软件应用、金融保险实务模拟)、社会实践(含专题社会调查、毕业实习)和科研论文写作(参与课题研究、撰写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等)相结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