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备人文社会科学、医学、预防保健的基本知识和护理学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能在护理领域从事临床护理、预防保健、护理管理、护理教学和护理科研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主要课程:人体解剖学、生理学、药理学、卫生学、诊断学、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精神护理学、急救护理学、护理管理学。 三、学制与学位: 标准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理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