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创始于1985年,初名教育传播系,是应江西省委、省政府要求,由国际著名传播学者、香港中文大学余也鲁教授提议并支持所创建。1996年更名为传播系,2000年晋升为传播学院。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闻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地方党委宣传部门与高等学校共建新闻学院的意见》精神,经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批准,2017年11月,江西师范大学和江西日报社共建江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学院注重继承和发扬学校近80年的优良办学传统,砥砺出“求新博闻、惟真乃传”的院训精神和“重教、乐学、善思、创新”的优良院风,着力培养“德智兼备、健康向上、手脑并用、善于传播”的社会中坚骨干人才,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素质为本、实践为用”的办学理念,形成了“构体系—多向融通、搭平台—项目驱动、建基地—协同育人、融社会—德智兼修”的实践育人特色。学院现有新闻学、广告学、广播电视学、教育技术学、广播电视编导五个专业。教育技术学为江西省普通高校品牌专业,在2017年江西省普通高校专业综合评价中获得第一名。广告学为江西省普通高校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和江西高等学校综合试点改革专业。
学院有专职教师45人,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22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22人。教师中有江西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3名江西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5名。12名教师具有在国(境)外学习经历。近年来,学院教师科研成果丰硕,主持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课题13项、教育部人文社科课题2项、省级科研项目25项、厅级科研项目26项、横向课题7项,在专业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出版专著、教材12部。
学院建有新闻传播学实验教学中心,总资产近1000万元,可以满足各专业实践教学的需要。学院的图书资料中心拥有中外文期刊57种,专业图书资料3万余册。
学校是教育部和中宣部首批开展的新闻院系与新闻媒体单位互聘交流高校,是江西省普通本科高校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学院是中国新闻史学会理事单位、中国高校影视学会理事单位、中国传播学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新闻史学会视听传播专业委员会理事单位、中国广告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新媒体传播学会理事单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广告专业委员会理事单位、江西省传播学会秘书处单位、江西省广告协会广告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单位和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江西赛区承办单位。
※ 广播电视学 专业主干课程:传播学原理、新闻学概论、广播电视概论、电视摄像与造型、中外广播电视发展史、广播电视技术基础、电视编辑、广播节目类型与制作、新闻采访与写作、新闻评论、电视编导基础、电视新闻采写、电视新闻学、电视专题与专栏、电视节目策划、纪录片理论与实践、新闻伦理与法规。 培养目标: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够适应全球化、数字化和媒体融合新形势下的广播电视传播需要,掌握系统的广播电视传播理论、基础知识与专业技能,具有宽厚的人文与社会科学基础和广播电视传播专业素质,熟悉广播电视传播的政策法规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就业方向:能在广播电视台、视听新媒体、影视制作公司及其他新闻宣传部门从事新闻采编、节目制作、策划创意、公关广告、媒介经营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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