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 | 音乐表演(本科(普通教育)类) |
专业介绍: |
130201 音乐表演 艺术(文)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道德修养,适应社会文化和艺术发展要求,在知识、能力、素质等各方面协调发展,掌握较为扎实的音乐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艺术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在中、高等专业或普通院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社及广播、影视等部门,从事与音乐相关的表演、研究、编辑、评论、管理、教学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上述培养目标可以归纳为以下4项: 1、具备较为扎实的音乐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演唱、演奏及音乐表演或音乐创作等基本技能。 2、具有在专业音乐团体从事演唱、演奏等表演、在广播影视、艺术研究单位、文化艺术管理部门从事研究或管理、在各级各类学校从事艺术教育工作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和艺术表演、艺术创作能力。 4、具备创新创业精神、可持续发展理念和国际化视野,能不断学习和适应社会发展需求。 培养要求:本专业强调“高标准、重基础、强实践、续传统、倡合作、求创新”的人才培养原则,强调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具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本专业在保障学生学好音乐基础理论、中外音乐历史、中外传统音乐、音乐分析与创作的框架下,强调因材施教、一专多能和学生艺术创新、艺术品格等的发展,培养学生既能学习和传承优秀的传统艺术,又能在传统的基础上融合古今中外不同艺术风格,并在舞台、社会文化活动和艺术管理中发扬团结协作之精神,重视继承传统,不断推动艺术创新。 本专业主要培养良好道德修养,具备较强较为扎实的音乐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尤其具备一定演唱、演奏及音乐表演或音乐创作等基本技能的音乐表演专业人才,达到以下培养要求: 1、具有良好思想品德、道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 2、良好的艺术品格: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素养、能够在演唱、演奏的音乐表演行为中遵守职业道德与规范,履行社会责任。 3、扎实的音乐基本理论知识:具备较为扎实的音乐基础理论、基础知识。 4、较强的音乐理解和分析能力:能够通过音乐理论知识的学习,掌握基本音乐分析能力,运用所学知识对音乐作品进行解读,并运用于音乐表演。 5、较强的演奏、演唱或音乐创作能力:能够用科学系统的演唱演奏方法演绎古今中外经典音乐作品的能力或音乐创作能力,并努力形成个人风格。 6、一定音乐研究能力:能够基于音乐理论知识,创造性地运用社会学、历史学、心理学、教育学等相关学科知识对音乐和音乐学科的问题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 7、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能够具备较强人文素养和较强的合作意识,在团队中承担个体、团队成员以及负责人的角色。 8、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能够在音乐表演和音乐活动中与同行及社会公众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 9、具有一定文艺演出和活动的组织策划能力。 10、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 核心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声乐基础、合唱与指挥、和声学、复调、曲式与作品分析、配器法、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世界音乐、音乐欣赏、声乐方向(声乐、钢琴基础、合唱指挥)、钢琴方向(钢琴、声乐基础、钢琴伴奏)、器乐方向(器乐、声乐基础、钢琴基础)等。 创新课程:舞台管理、音乐产业、音乐人类学、音乐心理学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实验课程、艺术实践、艺术考察、教育实习和毕业论文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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