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 | 波兰语(本科(普通教育)类) |
专业介绍: |
波兰语(英语)专业(本科四年制) 波兰语是波兰的官方语言,属印欧语系斯拉夫语族西支,是西斯拉夫语支中最多人讲的语种,使用人口约4800万,其中3800万在波兰,1000万在国外各地。波兰语使用三十二个拉丁字母,其中有九个元音字母,二十三个辅音字母,部份字母在拉丁字母上附加符号。 波兰语专业由俄语语言文学专业国家重点学科俄罗斯东欧中亚学院负责具体教学工作的实施,2017年正式对外招生,本科每4年招生一届。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人文素养、健全知识结构、扎实专业技能、较强思辨能力,并且具有一定程度的英语语言基础和比较广泛的科学文化知识,能够在外交、经济、文化、新闻媒体、教育、科研、国家机关等部门从事翻译、研究、教学、管理工作,符合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波兰语高级专业人才。 培养标准: 1. 专业定位标准:以波兰语语言、波兰语文学和波兰国家社会文化等为学习和研究对象的学科专业,以语言、文学、文化作为该专业的三大核心要素,彰显人文属性和人文通识教育,强调厚基础、宽人文的人才培养理念。 2. 素质培养标准:作为波兰语专业培养标准,要求该专业学生应具备四种素质,即思想素质、人文素质、专业素质和身心素质。具体而言,思想素质要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优秀的道德品质、健康的身体和心理;人文素质要求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服务社会的责任感和积极进取、勇于探索、敢于创新的开拓精神;专业素质要求具有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身心素质要求具有全球化理念和国际化视野。 3. 专业知识标准:作为波兰语专业知识标准,要求学生熟练掌握四类知识,即语言知识、文学知识、文化知识和相关人文社科知识。语言知识指波兰语语音、词汇、语法、语篇、修辞及语言学等的基本知识和理论;文学知识指波兰语文学经典著作及作家的简要生平和文学思想、主要波兰语国家的文学史、著名文学流派及其基本主张以及文学批评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文化知识指波兰语国家的历史、地理、风俗、习惯,知晓中西文化的共同之处和显著差异以及跨文化交际基础理论和基本方法;相关人文社科知识指哲学、心理学、教育学知识,同时包括一定的数学、统计学、信息与计算机科学知识等。 专业课程设置:基础波兰语、高级波兰语、波兰语视听说、波兰语写作、中波翻译理论与实践、波兰国情概况等。 波兰语专业本科生在学期间必须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方能毕业。学生完成论文撰写,经校学位委员会评审通过,可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国际化办学:我校已与波兰华沙大学、哥白尼大学、密兹凯维奇大学等著名高校保持了紧密联系,今后将逐步有序地与上述学校签订教师互访、学生互换、科研人员以及图书资料交换共享的协议。波兰驻沪总领事高度支持我校波兰语建设,承诺向我校提供波兰语教学所需的师资、教材、教学参考资料、报刊杂志和音像资料等。本专业学生海外留学比例将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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