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 | 教育学(本科(普通教育)类) |
专业介绍: |
一、专业定位与方向介绍 教育学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从孔子到朱熹,一代代教育家为我们留下了丰富的教育思想遗产。西方近代教育学理论在我国的传播主要发生在“五四”运动时期。内蒙古师范大学教育学专业始建于20世纪80年代。1981年,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建立了内蒙古师范大学教育系,招收了首期学校教育专业(现称教育学专业)蒙汉合班本科学生。1985年教育学专业获得课程与教学论硕士学位授予权,1986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9年该专业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学科,进入了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更高一级发展阶段。1999年获得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点,2000年获得教育学原理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教育概论和中国教育史两门课程被评为校级精品课程,同年,教育学专业被评为自治区级品牌专业。2007年,外国教育史被评为校级精品课程,2008年,中国教育史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精品课程,2009年,小学语文课程与教学论被评为校级精品课程,2011年,课程论被评为校级精品课程。教育学专业自建立起,就有明确的培养目标、合理的培养方案、严密的教学计划、科学的课程设置和较为系统的学科体系,本专业定位为以培养学术人才为主,兼顾应用人才的培养,也即为高等科研院校培养教育科研储备人才为主,培养中小学师资为辅。 二、人才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能够适应和引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未来社会发展需要,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教育理论思维和实际工作能力,综合素质全面,个性特长明显、创新能力突出的优秀教师、教育管理人才、教育科研储备人才以及其他合格的教育工作者。 三、人才培养规格 (一)学制:4年,学生可在3—6年完成学业。 (二)毕业标准 符合《内蒙古师范大学本科学生毕业标准》要求,且修读教师教育基础课程、教师教育素养课程,同时完成教育实践要求,准予毕业。 (三)授予学位 符合《内蒙古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评定工作细则》要求,且修读教师教育基础课程、教师教育素养课程,同时完成教育实践要求,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四)人才培养要求 1.素质结构要求 (1)在思想道德素质方面,使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科学的世界观,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 (2)在文化素质方面,使学生具有宽厚的文、史、哲基础,深厚的文学艺术修养,具有良好的人际交往意识和能力。 (3)在专业素质方面,使学生掌握教育科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术,熟悉我国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教育科学的理论前沿、教育改革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从事教育学科教学或中小学相关学科教学工作的基本能力,具有一定的教育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 (4)在身心素质方面,使学生具有体育卫生的基本常识和体育锻炼的基本技能,养成科学锻炼身体的习惯,具备健康的心理和健壮的体魄。 2.知识结构要求 (1)使学生掌握外语、专业外语和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应用、文献检索、方法论和写作等方面的知识。 (2)使学生掌握教育科学的基本理论、方法论和研究的前沿动态。 (3)使学生掌握人文学科与自然学科的基本知识。 3.能力结构要求 (1)获取知识的能力:使学生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表达能力、社交能力、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以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 (2)应用知识能力:使学生具有综合应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外语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具有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具有在教师指导下,按照一堂好课的标准完成教育学科教学或中小学相关学科课堂教学的能力和课堂管理能力。具有分析处理实验结果、撰写论文、参与学术交流等基本科研能力。 (3)创新能力:使学生具有开拓创新和合作精神,具有一定的批判思维和创造性思维能力,能创造性地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善于思考,具有主动地解决学习中疑难问题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