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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专业介绍
专业名称: 环境设计(本科(普通教育)类)
专业介绍:

一、专业定位与方向介绍

设计学是文化艺术与科学技术相结合的应用型交叉学科。我院设计学学科成立于1994年,经过20多年的建设,在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的高素质设计人才上积淀了丰富经验,培养的设计人才经历市场考验赢得了市场认可,艺术设计专业(覆盖所有专业方向)是自治区品牌专业,并具有学术型设计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和专业型艺术硕士授予权。环境设计专业(室内设计方向)是设计学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的专业方向。

环境设计专业(室内设计方向)是运用物质技术手段和艺术设计方法,创造满足人们物质和精神生活需求的室内环境设计。本专业定位以“创想、创新、创造、创业”办学理念为指导,以居住空间、商业空间、办公空间、展示空间、公共空间设计五个细分方向为主,同时关注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不断拓展室内空间设计研究领域,为将来学生的就业和创业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

二、人才培养目标

环境设计专业(室内设计方向)培养具有较高专业素养,具有国际设计视野、民族文化设计特色,掌握室内设计基本技能,具有艺术设计与创作方面的知识和能力以及较强的实践能力、适应能力和创新意识。能够从事各类室内空间设计、装饰施工技术管理、展示设计、家具设计并在专业设计领域、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从事室内设计的研究和管理工作,能适应区域性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发展需求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人才培养规格

(一)学制:4年,学生可在3—6年完成学业。

(二)毕业标准:

符合《内蒙古师范大学本科学生毕业标准》要求,准予毕业。

(三)授予学位:

符合《内蒙古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评定工作细则》要求,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四)人才培养规格:

人才培养规格的确定主要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12年颁布的高校本科专业目录的要求为基础。本专业培养规格为应用型创新人才,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几方面要求:

1.素质结构要求

(1)思想道德素质:具有为国学习的思想和为社会服务的理念;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政治素质、思想素质、道德品质、法制意识、诚信意识、团队意识。

(2)文化素质:具有较好的中国传统文化素养、文学艺术修养,具有现代意识和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

(3)专业素质:具有室内设计专业所需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包括室内设计程序与方法、施工技术等;具有独立进行室内设计及研究的基本技能;具有掌握和运用现代技术进行室内空间设计的技能;具有把握室内设计前沿理论的能力;具备较强的装饰施工图识图和绘图能力;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并通过专业课程教学和专业实践环节形成求真务实的设计师素养。

(4)身心素质: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2.知识结构要求

培养学生熟练掌握计算机及多媒体辅助设计手段进行室内空间设计处理。在掌握外语工具方面,应具有一定的听、写和说的能力。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技能合格标准。

培养学生具有较广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和自然科学知识,要求学生在选修课程中尽可能获得广泛的知识,为今后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培养学生具有系统的室内设计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发展的最新成果、发展趋向及相关学科的知识,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初步的科研能力。

3.能力结构要求

培养学生不仅具有创造性思维能力,而且具有较强的理性逻辑思维能力;通过实战项目演练和课程讲评,锻炼学生的表达能力、沟通能力、社交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在工作室专业实践教学中锻炼学生综合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应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