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 | 治安学(本科(普通教育)类) |
专业介绍: |
一、治安学专业 【发展历程】治安学专业开设于1984年,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和北京市特色专业建设点,并于2019年度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有首都社会安全研究基地、城市安全研究中心、应急警务研究中心、中国低空安全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 【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42人,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22人。全国公安高等教育教学名师2人、全国公安系统优秀教师6人、北京市优秀教师4人。 【培养目标】面向新时代公安工作需要,培养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科学素养、创新精神和公安实战能力,系统掌握治安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备治安秩序维护、治安案件办理、 治安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核心能力和初步的研究能力,能够在各级公安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从事社会治安治理的实际工作,以及在相关领域从事教育训练、科学研究的高素质公安人才。 本专业文理兼收,学制4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治安学导论、治安案件查处、治安勤务、公安人口管理、社区警务、公共安全危机管理、危险物品管理等。 【毕业去向】本专业毕业生主要在各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就业,少量毕业生在其他国家机关、单位就业,一定比例毕业生攻读硕士研究生。
二、治安学(警察法学)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方向培养忠诚可靠、纪律严明、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科学素养、创新精神和公安实战能力,熟悉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按照公安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实战化要求,系统掌握本专业方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的知识、方法,具有从事公安法制实际工作的专业核心能力和初步的研究能力,能够在公安机关从事公安法制工作和在其他政法机关从事相关工作以及在相关领域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警务人才。 本专业文理兼收,学制4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刑法总论、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民法总论、治安管理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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