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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答考生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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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2、 国标代码:10995

3、 招生对象: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者

4、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5、 办学类型:全日制

6、 学 制:本科四年制,高职(专科)三年制

7、 毕业证书与学历

我校招生是国家计划统招生,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相应学业水平的本科、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职业本科毕业生,经审定,可授予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

8、 毕业生就业前景

我校把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检验办学水平的核心指标,实施“一把手”工程,并有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就业工作,构建了完善的就业网络。2013年荣膺“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2014年荣膺“全国高校就业50强”荣誉称号,2015年入选“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学校历届毕业生质量受到社会的广泛赞誉。

9、 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费管理处的标准执行。

(1)学费收费标准:

本科:学费暂定3500元/学年,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费管理处批复为准。

高职(专科):文科类专业2900元/学年;财经类专业3000元/学年;理工类专业3300元/学年;英语类专业3500元/学年。

校企合作办学专业:大数据与会计专业4500元/学年;电子商务专业4800元/学年;大数据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专业6800元/学年。

(2)住宿费标准(公寓化):600元/学年(8人间),800元/学年(6人间)。

(3)教材费:预计400元/年·生,按专业实际用书费用收取。

(4)军训费:新生参加军训费用按自治区规定执行。

(5)公寓化物品费:商家在学院提供统一标准的公寓化物品,学生自购。

(6)保险费:学生购买(保险公司收取)。

在新生入学时如有新的收费标准,则按照物价部门的最新批复为准。

10、 录取办法(详见招生章程)

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或招办录取规定执行(详见招生章程)。

11、 录取查询方式

(1)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或招办公布的录取查询方式进行查询。

(2)登陆学校招生信息网 (http://www.xjnzy.edu.cn/zsb),查询录取信息。

(3)录取结束后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会批准,录取结束后将会通过EMS特快专递给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12、 奖、助、贷、勤工助学政策

(1)2023年我校在校学生获取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覆盖面达到78.8%,2024年随着国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将有望继续提高(国家、社会、学校多方构建起较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有效缓解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压力,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持续助力)。

(2)学校设有奖学金,重奖品学兼优的学生

--高校国家奖学金:凡获得者每年8000元。

--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凡获得者每年5000元。

--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凡获得者每年6000元。

--筑梦奖学金:由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凡获得者每年4000元。

--企业奖学金:企业在学校相关专业设立的以企业名称冠名的各种奖学金,学习成绩优秀者,按企业协议,优先就业并获得企业奖学金。

--苗永青奖学金:学校已故老校长苗永青个人捐资设立的特别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获奖学生奖励1000元/生。

--何康奖学金:由中华农业基金会设立,奖励涉农专业优秀学生,凡获得者每年3000元。

--自强之星奖学金:奖励自强自立,奋发向上的优秀学生,获奖学生奖励1000元/生。

(3)学校设立助学金、协助办理助学贷款、提供助学岗位等,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高校国家助学金:凡获得者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元。

--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凡获得者每年: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

--高校伙食补助:凡获得者每年1500元。

--宋庆龄助学金:由中国宋庆龄基金会设立,凡获得者每年5000元。

--助学贷款:协助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勤工助学:学校资助中心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服兵役相关资助:在校生入伍,返还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退役士兵及退役复学学生,减免在校就读期间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