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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答考生问

考生问答

问:学校招生基本情况如何?

答: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有70多年的办学历史,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10个二级院部,开设37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4000人。

 

问:学校的招生类别有哪些?

答:学院招生种类有: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春季高考、夏季高考(普通类、3+2专本贯通培养、艺术类、校企合作、中外合作、技师培养)。

 

问:学校有哪些重点专业和建设项目?

答:学院现有全国职业院校示范专业点2个,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2个,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项目26个;专本贯通分段培养专业3个,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2个,省级示范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10个,省级品牌专业群2个;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1个,省市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7个,牵头开发省级教学指导方案7个;青岛市高职重点建设专业6个;山东半岛专业办学联盟1个,青岛市中高职专业办学联盟2个。旅游专业大类办学实力连续六年排名省内高职第一。

 

问:学校的录取规则是?

答:1.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2.以专业(专业组)方式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根据投档志愿顺序,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排序录取。

3.不实行专业(专业组)投档录取的省份,根据投档志愿顺序,按照分数清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如考生所报各专业都无法录取且在其他专业仍有缺额的情况下,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进行调剂录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4.春季高考分专业类别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并列分数的考生按照知识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5.美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学院艺术类招生章程执行。

 

问:学生入学后是否有转专业的可能?

答:我院有较为完善的转专业制度。为充分尊重学生个人专业志向,激发学习兴趣,调动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学校根据教学资源配置情况,给予一次转专业的机会,具体要求请参照《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问:学校在职业大赛方面取得了哪些成绩?

答:学院重视学生技能培养,2012年以来,累计获得烹饪、中英文导游、中餐宴会设计、西餐宴会设计等4个国赛项目一等奖21个,获得烹饪赛项、中餐宴会设计赛项全国一等奖第一名。累计获得省市级、行业协会等各类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金牌)100多项,涵盖了旅游、酒店、烹饪、信息技术、英语、创业教育等10余个专业领域。

 

问:学校近年来毕业生就业情况如何?

答:学院始终把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形成全员抓就业、全程促就业的良好氛围,学院建立了青岛市高职院校首家大学生人才就业服务站;构建了“一创建三运营”的就业服务体系;注重加强政校企联合,先后建立多项就业新渠道,常年组织开展春季综合类校园供需见面会、名优企业专场招聘会、校友企业专场招聘会及其他专业类型的校园招聘活动,近年来,学生整体就业率均在97%以上,用人单位对学生的满意度超过了98%。

 

问:学校的奖助学金及有关资助政策?

答:学院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精心落实各项资助政策,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并积极通过校内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形式为家庭困难学生提供必要资助。

 

问:学校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答:1.学费标准:学分制收费(按鲁发改成本【2019】805号)文件执行。如学费标准调整,按照山东省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2.住宿费标准:六人间800元/年, 8人间500元/年。

 

问:在填报学校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对我院感兴趣的考生,首先应在靠前的志愿位置填报我院,增加投入的机会;其次,在选择专业志愿时应注意分数梯度与专业搭配,避免因专业志愿填报过高而影响录取;最后,建议考生要认真查阅《招生章程》,对身体有特殊要求和有附加限制条件的专业应比照自身情况,避免误填、误报、浪费志愿机会。

 

问:学校的招生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2-86051513  86051666  86051512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99号

邮  编:266100

QQ专线:800088287    E_mail:zsb@qchm.edu.cn

网  址:http:// www.qchm.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