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考生问
问:你校属于哪—类学校?
答: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是一所多科性综合型兼有师范类,为社会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问:你校的招生范围如何?
答:学校招生范围是黑龙江、山东、辽宁、湖南、浙江、四川、湖北、江西、河北、重庆、福建、云南、内蒙古、陕西、吉林、河南、山西、甘肃、贵州、广西、安徽、江苏、广东、海南、青海、宁夏、新疆、西藏等二十八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问:你校是否设立奖学金,对生活困难的同学有何资助措施?
答:1.每年按时做好国家级奖助学金的评定、审核、公示等工作。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2.积极争取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助学贷款,切实为贫困生解决生活之忧。3.学校开辟“绿色通道”,对因家庭困难确实交不起学费的贫困学生实行了缓交学费政策,截至目前,我校没有一名贫困学生因交不起学费而辍学。4.每年按时做好学校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包括优秀奖学金、师范类学生助学金。5.积极争取社会力量资助我校贫困生。包括政府临时补贴和通过与省、市慈善总会联系的方式争取资助。6.积极开展党员“一带一”助学活动。7.职工自发资助贫困生。如总务处、食堂、校园爱心超市等部门曾资助过贫困生。8.积极稳妥地组织和引导贫困生开展助学活动,由勤工助学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与商家联系,为贫困生提供适合他们的勤工助学岗位,并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服务于本校教学工作。
问:你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及去向如何?
答:我校实行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择优选用的就业方式,学校的土木工程、会计学、城市地下空间工程等许多专业社会需求良好。
问:你校有哪些教改措施?
答:修订了人才培养方案,13版培养方案既反映国家对本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基本要求,又在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上突出本专业人才培养的优势和特色,主要体现:1.科学定位。按照学校“培养基础扎实、专业精、能力强、人文素养与科学素养兼备,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的总体培养目标,确立各专业人才培养的具体目标和规格要求。2.分类设计。分师范类、非师范类两种类型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明确培养目标,构建优势突出、融合贯通的课程体系,突出专业特色。3.强化基础。坚持课程设置与课程内容的基础性,强化学生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学习和基本技能、基本方法的训练,培养学生的核心知识、核心能力和核心素养。4.注重实践。统筹规划实践教学环节,优化实验课程设置,丰富实践教学内容,改革实践教学方式,拓展实践教学途径,创新实践载体,进一步完善实践教学体系,提高学生综合实践能力。5.立体化。积极开展第二课堂教育活动,充分开展学校之间、校企之间、学校与政府、科研机构之间合作以及中外合作,积极探索多种方式的人才培养,实现课内与课外、校内与校外有机结合,使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协调发展和综合提高。教师教育专业课程体系改革:2013年9月3日,教育部宣布,中小学生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将在2015年在我国全面推行。师范生将不再直接认定教师资格,而必须要统一参加全国统考,为此在13版方案中,重新设计教师教育课程平台的课程体系:教师教育类课程表总学分45-47学分。其中,基础理论课程模块8学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课程与教学论等;教学能力课程模块10学分、教师语言、书写训练、班级管理;学科教育课程模块8学分,开设学科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相关课程表;教育见习2周,教育实习16-18周。
问:学生在校就读期间是否可以转专业?
答:在政策范围内,学校根据学生兴趣和专长,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本人申请,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学生填写《哈尔滨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确认)表》并附本人成绩单提交至本学院审核,由教务处学籍科汇总,上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批准。转专业学生名单须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予以学籍调整及备案。具体规定详见《哈尔滨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