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UIC古楚璧伉儷奖学金实施办法(适用于贵州省考生)
为了鼓励和支持优秀的贫困内地生进入UIC学习,古楚璧伉儷设定了2012、2013和2014年连续三年、每年各评定一名的全额奖学金,奖励金额共计七十二万元人民币。2013年古楚璧伉儷奖学金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奖励标准
2013年通过全国普通高考报考我校,被我校录取并按时报到注册的优秀贫困贵州省新生一名。
古楚璧伉儷奖学金为当年学费全免,原则上为期四年。
二、获奖条件及审核办法
1、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当地第一批本科线30分或以上,且英语单科成绩达到120分或以上,同时需要达到我校在贵州录取最低分数线。
2、当地市级民政局需证明家庭收入状况,并且能够有能力支付在珠海的生活费用。
3、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以贵州省级招办投档分数为准,不含其他加分。
4、奖学金的发放原则上为期四年,但每学年结束后须进行审核,审核成绩要求为:学生前一学年度的平均成绩须达到GPA3.0或以上,次学年方可续得奖学金;若学生前一学年度的平均成绩低于GPA3.0,则该生本项奖学金即被终止,取消次学年及以后各学年本项奖学金的续得资格。
5、获得奖学金学生在校期间还必须参加一些公益、义工或是勤工俭学等活动回馈社会。
三、发放管理
1、第一学年奖学金在新生入学报到注册后自动作为当年学费免除;
2、学年结束后,学校对获奖学生的行为规范和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学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且达到审核成绩要求的,次学年方可续得奖学金;
3、若学生学年审核成绩未达到续得奖学金的要求,则该生本项奖学金即被终止,取消次学年及以后各学年本项奖学金的续得资格;
4、凡学生中途转、退学的,取消转、退学以后各学年奖学金的续得资格;
5、凡学生中途休学的,暂停休学学年奖学金额度;复学后,恢复休学前奖学金,金额按照休学前学习成绩发放相应的奖学金;
6、凡有违法行为、弄虚作假并经查实或在校期间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的,取消奖学金资格,取消次学年及以后各学年奖学金的续得资格;
7、若学生不在校内就读,如参加直接海外留学项目或交换生项目的课程,则取消该学年新生入学奖学金的续得资格;
8、本项奖学金的发放年限为四年;
9、本项奖学金与学校其它奖学金不可兼得。
四、评定办法
1、凡有意向的考生须在2013年5月30日前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① 2013年UIC古楚璧伉儷奖学金申请表
② 2013年UIC古楚璧伉儷奖学金中学推荐表(加盖学校公章)
③ 市级民政局出具的家庭收入状况证明
④ 身份证复印件
⑤ 获奖证书复印件
⑥ 一寸彩照两张
招生办公室联系人:林老师,电话:0756-3620353,传真:0756-3620047,邮寄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金凤路28号,邮编:519085。
* 申请材料请用中国邮政EMS寄到我校(请不要使用其他快递方式)。
2、高考分数公布后,6月23日前传真高考成绩给学校招生办公室。
3、四维教育协调办公室将根据申请人的条件及材料对其进行资格审核,经由学校奖学金及经济援助委员会同意后,把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交由四维教育协调办公室,让后再交给古楚璧伉儷进行遴选,最终选出一名奖学金候选人。我校原则上将在当地高考志愿填报开始前评定古楚璧伉儷奖学金候选人名单。
4、此奖学金由学校奖学金及经济援助委员会解释。
五、附则
本实施办法经学校奖学金及经济援助委员会批准,适用于贵州省2013级新生。
相关下载
② 2013年UIC古楚璧伉儷奖学金中学推荐表(加盖学校公章)(点击下载)
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