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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2008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招收艺术特长生的要求,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活跃校园文化生活,进一步充实大学生文化艺术团,我校2008年继续招收艺术特长生。

  一、招收项目
  1、西洋乐类: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竖琴、定音鼓、小军鼓。
  2、民乐类:唢呐、竹笛、笙、抱笙、二胡(中胡)、板胡、拉阮(大提琴)、低音拉阮(低音提琴)、琵琶、柳琴、扬琴、中阮、三弦、古筝、排鼓、木琴、其它打击乐。
  3、舞蹈类(不包括街舞、霹雳舞)
  4、声乐类:女高音、女中音、男高音、男中音、男低音
  5、戏剧表演类:主要为话剧小品

  二、招生计划
  本年度本科生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

  三、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的高中毕业生。
  2、特长要求:
  A)器乐类:能熟练演奏某一西洋乐器或中国民族乐器。乐器演奏要求达到优秀水平,并且有较熟练的视奏能力。
  B)舞蹈、声乐类:具有良好的训练基础,形象较好,女生1.62米以上,男生1.72米以上,具有专业水准,在市级以上比赛中曾获过奖,能担当领舞、领唱之职。
  C)戏剧表演类:经历过严格的训练,能够根据指定命题自编、自演戏剧(主要为话剧小品),基本达到专业水准。

  四、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07年11月22日至2007年12月21日。
  报名方式:全部采取网上报名,不办理书面报名。
  具体报名流程如下:
  1. 网上报名。登录“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nju.edu.cn),点击“网上报名1”,或者“网上报名2”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页面,点击“新用户注册”,填写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重新登录进入,即可填写报名信息。
  2.邮寄材料。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材料包括:
  ①将网上生成的报名表打印出来(一式两份),由学校填写意见、加盖学校公章(照片上请加盖骑缝章)。
  ②考级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
  ③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复印件)。
  纸质材料必须于2007年12月21日前寄送至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以寄出邮戳为准)。

  五、专业测试
  报名截止后我校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方能参加专业测试,名单将于2007年12月31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测试时间:2008年1月16日~17日。测试地点:南京大学鼓楼校区
  请取得测试资格者自行下载打印测试通知及准考证。

  六、特长生认定
  凡参加测试者,我校将视其专业水平和本校艺术团的需要,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从中选拔部分优秀学生作为南京大学2008年艺术特长生候选人,在高考录取时给予不同等级的优录政策,最大降分幅度可至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一本控制线。
  凡取得南京大学艺术特长生候选人资格的学生,若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艺术特长生测试,则必须参加且取得相应等级后方可享受我校的优录政策。同时须与我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签订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我校对艺术特长生的所有承诺均以书面为准,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人的信息。

  七、联系方式
  招生办咨询电话:025-83593004       传真:025-83592888   
  联系人:姚老师
  艺术教育中心咨询电话:025-83593650     联系人:法老师
  招生办E-mail: aonju@nju.edu.cn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学生工作处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93

  八、本简章由南京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京大学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