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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公示栏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
我校校区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
北方软件学院本科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方向)、专升本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方向)、英语(机器翻译方向)、专科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数控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英语在北方软件学院校区办学。
北方软件学院校区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53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5.学习年限:学制为4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3-6年;学制为3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3-4年;学制为2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2-3年。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主要办学条件:学校占地总面积106.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7.5万平方米,专任教师979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418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54亿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94.1万册,数字资源量16512GB。
二、计划特别说明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本科英语专业及日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且英语成绩不低于105分;国防生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特别是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航空发动机维修方向)主要是为民航事业培养人才的专业,交通运输专业、飞行技术专业是为民航事业培养人才的专业,交通运输专业、飞行技术专业学生需学英语并且毕业时要达到民航对英语的要求,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请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招生有性别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飞行技术专业只招男生;表演艺术专业(空中乘务方向)计划招收男女生比例为1:6;国防生专业计划招收男女生比例为111:4;其他专业无性别限制。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
学位门类
1
0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
4年
经济学
经济学
2
020104
金融学
4年
经济学
经济学
3
050201
英语
4年
文学
文学
4
050207
日语
4年
文学
文学
5
050303
广告学
4年
文学
文学
6
050404
绘画
4年
文学
文学
7
050408
艺术设计(产品造型方向)
4年
文学
文学
8
050408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4年
文学
文学
9
050408
艺术设计(平面艺术设计方向)
4年
文学
文学
10
050408
艺术设计(文化产品设计方向)
4年
文学
文学
11
050408
艺术设计(展示设计方向)
4年
文学
文学
12
050418
动画
4年
文学
文学
13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4年
理学
理学
14
070202
应用物理学
4年
理学
理学
15
080202
金属材料工程
4年
工学
工学
16
080204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4年
工学
工学
17
08030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方向)
4年
工学
工学
18
08030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制造方向)
4年
工学
工学
19
08030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数控方向)
4年
工学
工学
20
080302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4年
工学
工学
21
080302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焊接技术方向)
4年
工学
工学
22
080303
工业设计
4年
工学
工学
23
0804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4年
工学
工学
24
080401
测控技术与仪器(运载器综合测试技术方向)
4年
工学
工学
25
080501
热能与动力工程
4年
工学
工学
26
080501
热能与动力工程(热能工程方向)
4年
工学
工学
27
080602
自动化
4年
工学
工学
28
080603
电子信息工程
4年
工学
工学
29
080604
通信工程
4年
工学
工学
30
0806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年
工学
工学
31
0806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嵌入式系统方向)
4年
工学
工学
32
0806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技术方向)
4年
工学
工学
33
081001
环境工程
4年
工学
工学
34
081002
安全工程
4年
工学
工学
35
081002
安全工程(安全防范方向)
4年
工学
工学
36
081201
交通运输
4年
工学
工学
37
081204
飞行技术
4年
工学
工学
38
081406
服装设计与工程
4年
文学
文学
39
081501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4年
工学
工学
40
081502
飞行器动力工程
4年
工学
工学
41
081502
飞行器动力工程(国防生)
4年
工学
工学
42
081502
飞行器动力工程(航空发动机维修方向)
4年
工学
工学
43
081503
飞行器制造工程
4年
工学
工学
44
081503
飞行器制造工程(钣金与模具方向)
4年
工学
工学
45
081503
飞行器制造工程(国防生)
4年
工学
工学
46
081503
飞行器制造工程(航空维修工程与技术方向)
4年
工学
工学
47
081602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4年
工学
工学
48
081701
工程力学
4年
工学
工学
49
082102
消防工程
4年
工学
工学
50
11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4年
管理学
管理学
51
11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方向)
4年
管理学
管理学
52
110103
工业工程
4年
工学
工学
53
110202
市场营销
4年
管理学
管理学
54
110205
人力资源管理
4年
管理学
管理学
55
110206
旅游管理
4年
管理学
管理学
56
110302
公共事业管理
4年
管理学
管理学
57
020107W
保险
4年
工学
工学
58
080306W
车辆工程
4年
工学
工学
59
080307W
机械电子工程
4年
工学
工学
60
080613W
网络工程
4年
工学
工学
61
080623W
数字媒体艺术
4年
文学
文学
62
110210W
物流管理
4年
管理学
管理学
63
110206
旅游管理
2年
专升本
管理学
管理学
64
0806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方向)*
4年
工学
工学
65
0806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方向)*
2年
专升本
工学
工学
66
050201
英语(机器翻译方向)*
2年
专升本
文学
文学
67
080303
工业设计(二学位)
2年
工学
工学
68
0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二学位)
2年
经济学
经济学
69
670201
表演艺术(空中乘务方向)
3年
 
 
70
580103
数控技术*
3年
 
 
71
5901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年
 
 
72
5901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年
 
 
73
660102
应用英语*
3年
 
 
注:标*的专业在北方软件学院办学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航空航天大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专升本”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加注“专升本”字样;达到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1)普通本科学费:
理工类、文史类专业:3800--4800元/生.年。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方向)专业(在北方软件学院办学,只招有志愿考生):第1-2年学费4800元/生.年,第3-4年学费12700元/生.年。
3)艺术类本科专业:9500-10000元/生.年。
4)表演艺术(空中乘务方向)专业:9000元/生.年。
5)专升本学费:
旅游管理专业(在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办学):3800元/生.年。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方向)专业(在北方软件学院办学)、英语(机器翻译方向)专业(在北方软件学院办学):12700元/生.年。
6)专科专业数控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英语(以上4个专业在北方软件学院办学):8700元/生.年。
7)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住宿费为1000—1200元/生.年。
(注:上述各类收费,由辽宁省物价局统一核定,严格按辽宁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执行。若辽宁省物价局变更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学分数,计算学费。北方软件学院的专业实行学年制,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年制管理办法计算学费。
3、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及学校奖学金设立情况
根据国家、教育部及辽宁省有关规定,我校已构建了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政府)奖、助学金;校内综合奖学金为主渠道;勤工助学、定期(临时)困难补助为补充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对于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先办理“绿色通道”入学,然后与中国银行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新生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并由生源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以上民政部门审核盖章,入学后我校予以复查,确认后给予相应资助。
为激励广大学生的学习热情,鼓励大学生为国家富强而努力学习,我校实行多层面奖励政策:特优生可获得荣誉证书、5000元/年奖学金和指定指导教师等奖励政策。综合奖学金分为特、一、二、三共四个等级,特等奖学金3000元/年,比例不限;一等奖学金1500元/年,比例为3%;二等奖学金800元/年,比例为7%;三等奖学金500元/年,比例为20%。我校还设有各类单项奖学金,奖学金额度为100-300元/年不等,比例为10%。此外,我校还设有南方航空公司“南航‘十分’关爱助学金”(最高金额5000元), “实德奖学金”(最高金额3000元)等企业奖助学金。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按120%的比例提档。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由于我校是航空工科院校,色盲、色弱或身体患有残疾的考生请谨慎填报我校志愿。
由于飞行器动力工程(航空发动机维修方向)、飞行器制造工程(航空维修工程与技术方向)专业就业方面的限制,该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考生。学生入校后需进行身体复检,色盲、色弱考生后果自负。
报考交通运输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需满足中国民用航空人员Ⅲ级体检合格证的医学标准:心理品质优良;身体健康,各系统、器官功能正常,无急性或慢性疾病;双眼视功能正常,无色弱、色盲、夜盲,每眼矫正或未矫正的远视力应当达到0.7或以上(C 字表)。建议想报考本专业的考生自行到相关医院做体格检查。
报考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需通过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为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检查鉴定规范》)并政审合格后方可报考我校。
旅游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口齿清楚,男生身高170厘米以上,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
3.院校志愿录取:
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如各省招办有特殊要求的,按照该省要求处理,如没有特殊要求,比照我校的原则处理。
对采取其他投档方式的省份批次,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依次调阅,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承认省级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对报考我校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高分考生如不能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将依次安排其所报的其它专业,如仍不能满足而又不服从调剂的不予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在专业空额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专业不服从又无法满足专业要求的不予录取。一本批次录取时,对同分考生,依次按考生的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批次普通类理科专业录取时,同分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当专业志愿相同时,原则上依次按考生的外语、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批次普通类文科专业录取时,同分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当专业志愿相同时,原则上依次按考生的外语、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各省招办有特殊要求的,按照该省要求处理,如没有特殊要求,比照我校的原则处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要求,我校在内蒙古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
2)特殊专业的录取规定:
我校交通运输专业培养目标为: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从事塔台管制、进近管制、区域管制等各级航行管制及飞行签派、飞行情报工作的高级技术与管理人才。具体体检要求请见本章程第六条第二点。考生须在第二批次本科第一志愿填报本专业。交通运输专业是为民航事业培养人才的专业,交通运输专业学生需学英语并且毕业时要达到民航对英语的要求,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请英语语种以外的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飞行技术专业是为民航培养飞行人才的专业。报考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需通过我校组织的体检并政审合格后方可报考我校。具体体检标准请见本章程第六条第二点。考生须在提前批本科第一志愿填报本专业,并在民航总局确定的高考分数录取控制线以上且高考英语成绩须达到民航总局确定的分数线,按高考成绩从高至低顺序录取。飞行技术专业是为民航事业培养人才的专业,飞行技术专业学生需学英语并且毕业时要达到民航对英语的要求,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请英语语种以外的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国防生的培养目标分为指挥类干部和非指挥类干部,培养目标为非指挥类干部的,毕业当年可报考军队院校、本校和其他签约高校研究生,考取军队院校的可直接读研,考取本校或其他签约高校的,需保留入学资格,先到部队工作1-2年(空军国防生为2年),后以军队干部身份返校读研。                         
6、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测试合格证(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辽宁省考生仅需取得辽宁省美术统考合格证),我校将根据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按比例相加,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专业安排办法见本章程第六条第五点第一项。
艺术设计专业(产品造型方向、展示设计方向、文化产品设计方向、平面艺术设计方向、环境艺术设计方向)、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动画专业、广告学专业、绘画专业: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表演艺术(空中乘务方向):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以上专业及方向要求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
根据山东省、河北省、重庆市招生办公室有关规定,表演艺术专业(空中乘务方向)在山东省、河北省、重庆市不作为艺术类专业投档,按普通类专业投档,但报考我校此专业的考生要取得我校表演艺术(空中乘务方向)专业考试合格证;高考文化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确定的专科控制线以上,按文化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注:如按上述单科成绩要求录取名额未满时,经学校研究后,将按5分一档规范降分录取。)
7.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校将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进行思想政治审核、体检和相应考核等形式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学生进行处理。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或取消入学资格。
报考交通运输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需满足中国民用航空人员Ⅲ级体检合格证的医学标准:心理品质优良;身体健康,各系统、器官功能正常,无急性或慢性疾病;双眼视功能正常,无色弱、色盲、夜盲,每眼矫正或未矫正的远视力应当达到0.7或以上(C 字表)。如果考生入学后达不到上述要求,原则上,学校有权对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8、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110136 电话:024-89724466   传真:024-89724222
Email:zsb@sau.edu.cn   网址:http://www.sau.edu.cn
招生办官方微博:http://weibo.com/sauzhaoshengban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纪委监察处招生监督电话:024-89723973
本章程由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201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