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哈尔滨工业大学招收保送生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07年保送生招收办法通知如下:
一、保送生应具备的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我校认定,可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测试。
1. 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计算机)五个学科竞赛中获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 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三个学科竞赛中获省赛区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3.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得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4. 省级优秀学生。即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 [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要求评选出的省级优秀学生。
二、文化课测试:
测试科目:笔试科目三科,理科为数学、物理化学、英语;文科为语文、数学、英语。其中,物理化学科目满分为150分,其余科目满分各为100分。
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测试地点:哈尔滨工业大学
三、专业安排原则:
考虑到充分发挥学生的学科特长,竞赛获奖者原则上安排到与竞赛获奖学科相关的专业学习。对于特别优秀的学生,根据竞赛级别、名次、及高中阶段的年级排名,并考虑学生的专业志愿,可安排其到其他专业学习。
四、工作程序:
1.根据我校招收保送生的要求,由学校或个人提交申请材料,内容包括:申请表格(在我校招生网下载)、所在中学推荐信、高中原始成绩单复印件(必须加盖所在中学公章)、个人自荐材料等。
申请材料提交截至日期为:2006年12月31日。
2.我校对所有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核者将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测试。
3.通过我校文化课测试的考生将被认定为我校2007年预备保送生。
4.根据认定预备保送生的情况,制定我校招收保送生的来源计划,于2007年4月20日前通告相关省(市)招生办。
5.根据各省(市)招生办的规定,在2007年5月中旬办理保送生录取手续,并向保送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五、咨询
地址: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
邮编:150001
电话:(0451)86414671、86414771(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