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2007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2006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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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中国人民大学2007年继续通过自主招生,选拔优秀、创新、拔尖人才。

一、招生规模:

  我校2007年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生)招生计划约2700名,自主选拔录取计划占招生总计划的10%。

二、选拔时间:

  我校拟于2007年1月初(具体时间将在人大招生网***另行公布)举办“全国优秀中学生冬令营”活动,在此期间组织自主选拔测试。

三、选拔类别: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向我校提交申请材料:

  1、学习优秀生:重点中学中,综合成绩名列年级前列且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2、理科特长生: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各项理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科技创新方面成绩突出、具有培养潜能的理科特长学生。此类学生须第一专业志愿报考物理学或化学专业。

  3、文科特长生:高中阶段在“新概念”作文大赛决赛中获得一等奖,或在省级以上刊物有文学作品发表,或在文史哲等基础学科方面取得一定成果的文科特长学生。此类学生须第一专业志愿报考人文科学试验班(国学班)或中国革命史与中国共产党党史专业。

  4、省级三好(优干)生: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的学生。

  5、美术类特长生:具有一定美术基础,对新媒体设计具有浓厚兴趣的学生。此类学生应第一专业志愿报考艺术设计专业(新媒体艺术设计方向)。

  6、其他:在其他方面确有特殊才能或超常培养潜能,且成绩突出、有相关材料可以证明的学生。

四、测评机制:

  学校将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和“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招生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的要求,做好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委员会将依据自主选拔录取实施方案,制定具体的、统一的测评标准。同时,由学校各学科骨干教师组成自主选拔录取专家组,对考生进行考核。

五、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我校2007年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从即日起,到12月1日止。学生须登录人大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按提示信息注册报名,并打印报名表。

  2、中学推荐:从人大招生网下载并打印推荐信,由中学负责填写学习成绩、评语和推荐意见,并在相应位置盖章。中学应保证学生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3、装订材料:报名表与中学推荐信、个人申请、获奖证书复印件、作品、论文等材料装订成册(A4标准,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封面,不要另制封面),另附一张与报名表同底版的一寸照片,照片背面注明考生姓名、省市、中学。

  4、中学邮寄:中学收齐本学校所有报名学生的材料,用邮政特快专递于12月5日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寄至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办公室,信封上务必注明“自主招生申请材料”字样。无论学生最终录取与否,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六、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自主选拔录取专家组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主要考察中学的推荐意见和学生的平时成绩、竞赛成绩、特长爱好、专业兴趣和社会工作等各方面情况,选拔部分优秀学生参加冬令营活动。初审过程中,将优先考虑我校生源基地中学和各地省级示范高中正式推荐的考生。学生可于12月15日后登录招生网查询初审结果和冬令营活动安排。

  2、选拔测试:初审合格学生到中国人民大学参加冬令营的自主选拔测试。测试分文化课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笔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考试范围不超出高考考试大纲,学生不需刻意准备。综合能力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综合素质,不考核具体知识点,美术类特长生的面试考察美术基础知识和艺术修养。

  3、确定资格: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及综合测评结果,确定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生名单。资格生名单在人大招生网上公示并报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4、中学公示:各中学必须将被我校确定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生名单在校内公示。学生本人及其所在中学都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如发现考生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及所在中学三年内的推荐资格。

七、录取办法: 

  1、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生必须参加高考,且第一志愿报考中国人民大学。 

  2、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生应在我校对其所在省份同科类招生专业计划内填报专业志愿,如果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或超过我校在当地同科类调档线下30分,且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点线,我校将予以录取。为充分体现因材施教的培养原则,自主选拔录取的学生将根据高考成绩,优先考虑录取到能发挥学生特长的专业学习。

  3、第一专业志愿报考人文科学试验班(国学班)、中共党史、物理学、化学专业的文科特长生或理科特长生,可突破“30分”的降分幅度,对有特别专长者可最低降至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点线。

  4、为培养高素质、创造型文化创意人才,我校艺术设计专业(新媒体艺术设计方向)今年首次纳入非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第一专业志愿报考此专业的美术类特长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点本科线者,我校将予录取。

  5、其他类型的特殊人才,根据学校学科发展和素质教育需要确定预录标准和降分幅度。

八、联系方式:

  电话:010-62511156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中国人民大学学生事务楼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872

九、本简章由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请点击这里进入 请点击查看 

                       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