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办法出台
2006年02月14日
来源: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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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2月12日传出消息: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办法已经出台,我省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财经学院三所高校经批准具有招收资格。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我省要求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报考本科高校的,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我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我省高职录取控制分数线。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文化成绩也须达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分数线的60%后,由招生学校提出申请,我省高招办审核后录取,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30%。
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可参加招生学校对其进行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此外,经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要实行学校、省招办、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三级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招生院校一律不得录取。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我省要求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报考本科高校的,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我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我省高职录取控制分数线。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文化成绩也须达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分数线的60%后,由招生学校提出申请,我省高招办审核后录取,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30%。
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可参加招生学校对其进行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此外,经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要实行学校、省招办、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三级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招生院校一律不得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