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06年高校体育专业招生政策出台

2005年12月31日 来源:济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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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政策今天出台,济南考生于2006年3月19日至23日进行专业考试。

  四类人员不可报考

  2006年高校体育专业招生报名条件为: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教练员、体育教师、优秀运动员(指省级以上优秀运动队的队员)可放宽到28周岁(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中等体育学校(竞技体育学校、体育运动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可报考;在职考生经所在单位批准可报考。

  省考试院表示,四类人员不能报考:具备高等学历教育资格高校的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除外);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了强制措施的或正在服刑者;当年被高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到报名结束之日不满一年者。

  2006年1月9日至10日报名

  2006年1月9日至10日,考生可在现户口所在的县(市、区)招办设置的报名点报名。省考试院提醒考生:凡年满16周岁未办理身份证的考生要尽快办理。参加专业考试时必须出具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要以户口簿原件代替。同等学力报考者,还要提交学校教育主管部门的考核材料,考核合格者方可报名。

  体育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将取得《合格证》,本人持居民身份证、《报考证》于4月7日至9日到户口所在的县(市、区)招办,进行文化统考报名。

  济南考生3月19日起参加专业考试

  高校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分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两次进行。专业考试包括专项测试和基本素质测试,专项测试成绩不及格(少于24分)的考生不能参加基本素质测试。济南考生将于2006年3月19日至23日进行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结束后,省考试院根据考生的体育专业考试成绩按不超过招生计划的3倍确定专业分数线,分市统计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合格的考生,可参加理工农医类文化统一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