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006高考体育、艺术类专业考试办法确定

2005年12月29日 来源:太原交通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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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日,记者从太原市招考中心获悉,所有报考普通高校艺术类美术、音乐、舞蹈各专业的考生(除统考未涉及的主持与播音类、影视表演类、美术学(书法方向)等部分专业外),均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报考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专业的考生,需参加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组织的素质考试。 

  考生报名工作由县(市、区)招办组织。省内高校招收的主持与播音、影视表演、美术学(书法方向)等部分专业的考试报名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组织。省外部分普通高校艺术类在晋组织专业考试,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安排考点:美术专业考点设在太原科技大学;播音及部分音乐、舞蹈专业考点设在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表演及部分音乐、舞蹈专业考点设在山西艺术职业学院。考生可根据报考学校按时到相关考点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时间在2月上旬至3月下旬之间进行。 

  报考外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考试,仍按报考院校公布的考试办法参加报名及考试。但招生院校组织本校专业考试时间在省统考之前进行的,美术、音乐、舞蹈考生还必须参加省统考,且省统考成绩合格者方能按学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个别招生院校因专业考试次数较多、时间较长,与省统考时间相冲突且无法协商调整的,其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以在招生院校参加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按艺术类招生的高职(专科)专业须使用省级统考专业成绩(31所除外)。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各县(市、区)招办会将考试科目、时间、计分办法、报到地点、注意事项等内容向考生和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