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20年军队院校招生军检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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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军检站
军检包括面试、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3项内容。全省共设2个军检站,第一军检站在联勤保障部队960医院南院区(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路25号),主要负责济南、淄博、枣庄、东营、潍坊、济宁、泰安、临沂、德州、滨州、聊城和菏泽12地市考生;第二军检站在海军971医院(青岛市市南区闽江路22号),主要负责青岛、烟台、威海和日照等4地市考生。集中军检时间安排在8月1日至8月5日,6日统一组织复检。参加军检考生每日7时前到达各军检医院。
二、面试
面试主要用于考察考生进入军校后对军事职业的适应性,判断是否适应军校的学习、生活和训练。考生应该如实回答考官提出的每一个问题,回答尽量简明扼要。每名考生都有义务,也必须认真配合完成面试工作。
面试期间必须遵守以下规定,如有违反,将取消面试资格:
1.听从考官的指挥,在考官的具体指导下完成全部面试;
2.进入面试室前,必须关闭手机等电子设备;
3.面试过程中请自觉维持秩序,听从考官安排;集体面试期间,不得交头接耳,不得交换信息;
4.在面试室外等候时请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5.面试结束后,请尽快离开面试室和面试室周围,不得将面试内容告知其他考生或其他任何人,有违反者,将取消面试成绩。
三、体检
(一)体检前准备
1.对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军后卫【2016】305号),如果自己体格状况明显不合格,例如:裸眼视力低于4.5、任何裸眼矫正视力低于4.9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半年内、男(女)性身高<162(160)cm、体重明显超重(偏轻)35%(20%)以上等,不需进站体检。
2.考生参加军检时需携带政治考核表、准考证、核酸检测证明、军检健康承诺书、身份证和一寸免冠照片3张(红底)。入围军检考生,必须持三日内核酸检测证明参加军检。考生核酸检测可由人武部统一安排,也可自行前往医疗机构检测,而后凭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短信和核酸检测发票到当地人武部报销。
3.为便于体检,请着不带有金属拉链和饰物的分体衣服,穿脱方便的鞋袜,不允许佩戴项链、手环、手表等饰品,女性考生文胸不要带钢托,不要穿有金属片的内衣。
4.做过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及其它具有手术史的考生,需提供含手术时间、内容及相关病理报告的诊断证明或复诊记录(加盖手术医院公章),于当日体检时交体检医生,未提交者视为视力不合格。
5.体检前3天宜清淡饮食,勿暴饮、暴食、饮酒、熬夜,24小时内勿做剧烈运动,体检前一晚20点后禁食,24点后禁水,体检当日早晨起床排掉晨尿、空腹,保证肛周及会阴部卫生。
6.面试结果当场告知考生,遇有异议当场提出,现场复议。
(二)体检注意事项
1.禁止携带除政治考核表、准考证、核酸检测证明、军检健康承诺书、身份证、照片、眼镜和诊断证明(需要者)以外的任何物品进站。军检期间,除部分检查项目外,考生全程戴口罩。
2.考生体检项目结束后,可在工作人员安排下进餐,省军区招生办为考生提供免费早餐。
3.分组体检,考生务必按照分组和导检人员要求进行体检,不许自行前往诊室检查。
4.留取尿液标本,在卫生间使用规定的尿杯,按照示意图指示留取中段尿。
5.身高、体重、视力、色觉、心率等项目,如对结果有疑议,可当场申请复检,以最好的结果为准,无疑议考生在体检指引单上签字确认,离站后不再组织复检。
6.血压测量,若血压过高或过低时,可现场复查2~3次,每次间隔时间半小时以上,以最好的一次结果为准,考生需在体检指引单上签字确认,离站后不再组织复检。
7.心电图检查,对于异常心电图,可在医护人员的指导下,现场复检一次,考生需要在初检和复检心电图上签字确认,离站后不再组织复检。
(三)复检
1.除血液、尿液检验项目外,如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当场申请一次复查,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如无异议,考生须在体检指引单上签字确认,离站后不再组织复查。
2.血压测量,若血压过高或过低时,可现场复查2-3次,每次间隔时间半小时以上,以最好的一次结果为准,考生需在体检指引单签字确认,离站后不再组织复检。
3.具体复检项目以上级文件要求为准,具体实施由体检组长组织,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结束后不再接受复检申请。
4.对当场无法作出体检结论的项目,如血液、尿液检验项目需要专科医师会诊或进一步检查才能得出体检结论的项目,统一安排复检,复检时间为8月6日。
四、结果告知与公示
1.结果告知。体检当天,18时至21时主要告知体检不合格和需要复检人员,第二天主要告知体检合格人员,请保持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对体检现场“放弃检查”的考生,不再电话通知。
2.结果公示。8月9日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院官网统一公示合格考生体格检查结果,网址:http://www.sdzk.cn,供考生查询监督。合格结论细化为15种合格结论,⑴指挥专业合格、⑵装甲专业合格、⑶测绘专业合格、⑷雷达专业合格、⑸水面舰艇专业合格、⑹潜艇专业合格、⑺潜水专业合格、⑻空降专业合格、⑼特种作战专业合格、⑽防化专业合格、⑾医疗专业合格、⑿油料专业合格、⒀音乐专业合格、⒁舞蹈专业合格、⒂其他专业合格。如:张三,体检结论:⑽防化专业合格、⑾医疗专业合格、⑿油料专业合格、⒀音乐专业合格、⒁舞蹈专业合格、⒂其他专业合格。
五、异议解答
对于当场能够确定结论或结果的体检项目,承检医生应当场告知考生,现场解答考生疑问;对于不能当场确定结果的项目和最终体检结论,由省军区招生办负责通知考生,承检医院在各军检站内安排2名医务人员专门负责解答体检疑问。
960医院答疑电话:0531-51613799.0531-85816456;海军971医院答疑电话:0532-51870666;答疑时间:8月1日-6日,8:00-11:30.14:00-17:00.军检期间,省军区招生办开通举报电话:0531-51627965.
(以上内容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