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017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内蒙古地区)

2016年11月08日 来源:内蒙古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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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是黑龙江省属全日制普通高校,由王震将军于1958年主持创建并亲任校长。学校占地120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36.79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22611余万元。学校现有教职工1423人,专任教师872人,教授165人、副教授276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298人、具有硕士学位教师519人,教师博士化率达到34.2%、国际化率达到13.3%。

学校面向全国23个省市区招生,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4506人,各类在校研究生1919人。学校设有11个本科学院及继续教育学院,拥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现有47个本科专业、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型、49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个博士学位授权点,4个博士后流动站和科研工作站;拥有“黑龙江优质米生产全程产业化技术”省重点学科群,作物学、农业工程、兽医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等省重点一级学科;农学、动物医学、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9个省级重点专业、3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5个省级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施专业以及专致培养通用和民用航空飞行学员的亮点专业——飞行技术专业。

飞行技术专业是我校校企合作办学培养人才的典范,采取订单式培养模式,学校目前与北大荒通用航空公司、青岛九天国际飞行学院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联合为华夏航空有限公司、昆明航空有限公司、奥凯航空有限公司、扬子江快运航空有限公司、福州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定向培养飞行员。2012级首批飞行学员已经全部顺利毕业,成功获得由国家民航局颁发的私照、商照及仪表驾驶等相关执照,与北大荒通用航空公司、华夏航空公司、奥凯航空公司等多家航空公司签约,成为正式飞行员,实现飞行技术专业首期飞行学员就业率100%。

一、招生条件

1、招生对象: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条件的男性高中毕业生,外语语种仅限英语,参加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政治条件:拥护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品德优秀,志愿献身民航飞行事业,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相关要求。

3、年龄及身体条件: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符合《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MH/T7013-2006)要求。

4、心理品质条件:心理健康,能够满足飞行职业需求。

5、文化条件:高考成绩不低于民航局确定的招飞录取控制分数线。内蒙古地区2016年飞行技术专业录取控制线理工类387、文史类382,英语均为95。

二、招生计划及范围

1、招生计划:10人,文理兼招。

2、招生范围:内蒙古自治区。

3、学制:四年。

4、学历:本科。

三、学习和培训

1、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过硬的政治思想素质、合理的知识结构、扎实的理论基础、优良的飞行作风、良好的英语水平,具备空气动力学、飞行力学、飞机性能与操纵原理等方面知识,掌握国内外先进的飞行理论与精湛的飞行驾驶技术的高级飞行技术人才。

2、培养方案:

首先在我校完成2-2.5年的理论和实践教学,之后到航空公司进行1.5-2年的航空专业理论和飞行驾驶训练,最后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

3、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四、飞行技术专业招生录取流程

1、报名:有意向的考生依据《飞行学员身体条件自荐标准》先自查,

符合基本条件者登录“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 http://121.43.111.199)注册报名。

2、初检:我校将根据报名情况在各地市安排初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其他招飞院校初检的考生可免检,与我校工作人员联系告知个人信息即可 。

3、上站体检:初检合格者,进行上站体检,地点在北京或包头市,具体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4、背景调查:对面试和体检合格的学生进行航空背景调查。

5、高考:体检合格者,高考填报志愿时在提前录取批次填报我校飞行技术专业。

6、录取:飞行技术专业的录取根据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国民航局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军事、公安等院校录取之前进行录取。已被飞行技术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所报其他志愿的录取;如本人未被飞行技术专业录取,不影响考生填报的其它院校、专业的正常录取。

五、停飞

由于飞行技术专业的特殊性,学生可能因政治条件、身体条件、学习成绩、英语水平以及飞行技术等原因导致终止飞行技术专业学习。被终止飞行技术专业学习的同学符合学校转专业标准的按照相关规定转到其他专业,不符合学校转专业标准的同学将被终止学业。

六、毕业及就业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飞机性能和操作原理、航空发动机、飞机维修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现代飞行驾驶的基本技术;

3、具有通用航空航线飞行和空中领航的初步能力;

4、熟悉航空管制和飞行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

5、掌握通用航空作业的基本技能;

6、了解飞行技术的发展动态;

7、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就业方向:根据学校与航空公司签订的有关协议,获得相关飞行资质证书的毕业生可到相应航空公司就业。

七、收费标准

每年学费5000元。

八、报名咨询

咨询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新风路5号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主楼816办公室

咨询电话:0459-6819044 13836919044

网 址:http://***/zhaosheng

邮 编:163319

邮 箱:byndzsb@163.com

附件:飞行学员身体条件自荐标准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招生办

2016年10月28日

附件:飞行学员身体条件自荐标准

飞行是一门复杂的科学性很强的工作,对人体有着特殊的要求,只有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才能保证圆满地完成学业并长期胜任飞行工作。招收飞行学员在学习成绩优良的基础上,身体条件总的要求是:发育良好,体格健壮,爱好文体活动,性格开朗,智力中等以上,处事果断灵活。我们热烈欢迎广大航空事业爱好者前来报名。

为了按时完成飞行学员的招收工作,避免给国家和个人造成损失,现将不适合空中生活的明显症状列举如下,以使大家对飞行学员的身体条件有所了解,便于考生斟酌自己的身体情况是否适合报名。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适合学习飞行技术专业:

1、未达身高范围:168厘米—187厘米。

2、体质指数(BMI)不应>28或<18.5。注:BMI=体重(kg)/身高(M)2。

3、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

4、明显的“O”型或“X”型腿。

5、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诊等。

6、慢性肠胃道疾病(胃炎,溃疡病)。

7、肝炎成肝脾肿大;HBsAg阳性。

8、肾炎或血尿,蛋白尿。

9、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及家族病史。

10、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

11、较重的晕车、晕船史。

12、口吃。

13、耳道流过脓,听力差,经常耳鸣。

14、单眼裸视力低于(C字表)0.5,斜眼、色盲、色弱、做过角膜手术。

15、肺结核。

16、较重的砂眼或倒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