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特长生”加分和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测试工作的通知

2013年11月21日 来源: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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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体育局:

根据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协《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10号)文件精神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吉林省调整高考加分项目意见备案的通知》(教学厅函[2012]26号)要求,我省从2014年参加高考学生开始,“体育特长生”加分测试项目限定在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田径、速度滑冰6个项目,其它项目不再参加“体育特长生”测试,也不再加分。

根据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教学司[2009]33号)文件要求,符合报考“高水平运动员”条件的考生须参加我省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的测试。

为避免重复测试,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田径、速度滑冰项目“体育特长生”加分测试和“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合并进行。

为进一步规范“体育特长生”加分和“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工作,确保平稳、有序和公平、公正,切实做好2014年招生录取工作,现就 “体育特长生”加分和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测试组织

“体育特长生”加分和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工作由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省政府纠风办共同组织实施。

(一)省招生办公室负责:1.收取运动员等级证书二级以上(含二级)、秩序册、成绩册、考生填写的《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体育特长生”加分和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申请表》、电子登记表(照顾加分申请表、电子登记表由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提供),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招生办公室于12月9日前将以上材料交省招生办,过期不予受理,责任自负。2.将审核后的测试考生名单交由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招生办公室返给考生所在学校,由考生所在学校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考生所在学校主管校长、班主任、教练员签字加盖学校公章,由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招生办公室于2013年12月20日前统一交回省招生办公室;3.聘请有关专家、教授组成工作组,对符合测试条件的考生进行测试。

(二)省体育局、省教育厅负责对省招生办公室整理汇总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认。

(三)省政府纠风办、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以下简称“纪检监察部门”) 负责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对资格审查、测试等工作进行项目监督。

二、测试项目

2014年我省仅对考生所获二级以上运动员(含二级运动员)证书项目测试,考生测试项目必须与所获证书项目一致。有多项符合测试项目证书或全能项目的,由考生自行选定一项参加测试,选定后不准更改,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测试标准

(见附件1)

四、测试时间、地点

(一)速度滑冰:

时间:2014年1月10日,上午8时30分

地点:长春冰上训练基地(长春市南关区吉顺街1202号,南岭体育场北侧)

(二)乒乓球:

时间:2014年2月27日,上午8时

地点:长春科技学院体育馆(长春市双阳区东华大街1699号)

(三)篮球:

时间:2014年3月2日,上午8时

地点:长春科技学院体育馆(长春市双阳区东华大街1699号)

(四)排球:

时间:2014年3月5日,上午8时

地点:长春科技学院体育馆(长春市双阳区东华大街1699号)

(五)游泳:

时间:2014年3月22日上午7时

地点:长春市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馆(长春市南关区体北路1号)

(六)射击、航模:

时间:2014年3月24日上午8时30分

地点:长春市军体校(长春市绿园区兴阳街425号)

(七)体操、艺术体操、武术、举重:

时间:2014年3月25日上午8时

地点:吉林体育学院临河校区(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5699号,办公楼前集合)

(八)摔跤、柔道、跆拳道、散打:

时间:2014年3月26日上午8时

地点:吉林体育学院临河校区(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5699号,办公楼前集合)

(九)棋类、网球:

时间:2014年3月27日上午8时

地点:吉林体育学院临河校区(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5699号,办公楼前集合)

(十)滑雪、轮滑、曲棍球:

时间:2014年3月28日上午8时

地点:吉林体育学院南岭校区(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2476号,办公楼前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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