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新闻总署要求:建有中国特色高校出版体制

2009年02月18日 来源: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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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2月18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日前教育部和新闻出版总署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出版社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校出版体制等五方面要求。

  《意见》强调,改革与发展要充分发挥高校出版社在科教兴国战略中的重要作用,提高整体实力与竞争力,开创高校出版社工作新局面。

  就进一步推进高校出版社的改革和发展,《意见》提出以下五点:

  一、明确高校出版社的定位、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高校出版社是实现科教兴国战略、推动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要坚持服务教育、服务社会、繁荣学术、培育人才的办社宗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依托高校,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做好各类教材和教学用书的出版工作,在出版物数量、出版物质量、出版物结构和出版物载体等各方面满足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的需要。

  二、推进高校出版社健康发展

  建设学科门类齐全、地域布局合理、具备多种出版权、协调发展体系,逐步形成多层次的高校出版格局;制订发展规划,建设成与本校办学水平相匹配的高校出版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形成优秀原创出版物生产的长效机制,大力提高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推进数字化和网络化进程,利用数字技术改造传统出版的生产、管理和传播方式,参与建设数字出版综合业务平台;拓展高校出版社的国际交流,扩大自主版权的输出,推广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和高水平的学术研究成果;营造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合理配置高校出版资源,允许和鼓励出版资源向专业特色突出、市场化程度高、综合实力强的高校出版社集中和流动。

  三、深化高校出版社体制改革

  明确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推动形成有利于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出版发展环境;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校出版体制,以企业体制为主,极少数高校出版社可以保留事业体制;规范出版社转制,转制为企业的高校出版社是国有一人独资公司,高校是其出版社的主办方;深化内部改革,须实行全员聘用(聘任)制度,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聘用,确定以岗位绩效工资为主要内容的出版社整体的工资制度和分配方式。  

  四、完善高校出版社管理

  建立健全主管主办负责制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高校出版管理体制,教育部负责进行宏观指导和宏观管理,新闻出版总署实施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高等学校承担主办单位的管理职责;各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高校出版社履行属地管理职责,要把对高校出版社的管理纳入到出版行政管理的范围;明确高校对其出版社的管理职责,高校要督促保证出版社坚持正确的办社宗旨和出版导向;建立健全高校出版社内部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水平。

  五、加强高校出版社队伍建设

  建立合格的高校出版社队伍,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建立从业者准入、退出制度,出版社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组织的岗位培训,持证上岗;一般从业人员应具备国家规定的新闻出版职业资格条件,对失职渎职、违规违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人员要坚决予以清理;建立健全出版社队伍建设机制,逐步实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确保高校出版社领导的专业性、职业性和稳定性;建立出版社人才选拔培养的机制,为出版社培养更多优秀的高级复合型管理人才。